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8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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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梁河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梁河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委党校是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全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其基本职责是:
(一)轮训副科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
(二)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
(三)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围绕国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我县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政治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5次专题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对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份,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廉政党课1次。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每周例会开展集中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形式,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四本书。同时要求全体教职工在云岭先锋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及法宣在线线上自学活动,全面学习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重要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截至10月份,我校开展理论集中学习30次,开展党校党风廉政建设讨论会2次。
三是抓好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组织开展公务员季度考核,强化作风建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在社会组织兼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职工尿检,经认真核查,截至目前,我校干部职工没有出现以上违规违纪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外出报备等各项制度。在公务接待、差旅费按照相关规定、政策,严格审核、把关。
四是认真开展“树家风、立家规、正家教、重家风”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和部分退休同志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室、观看警示教育片,党校第一责任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对党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教育干部职工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利用主题党日、“七一”百年建党活动等积极开展家规家训家风建设。
五是强化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发挥在职党员带头作用进社区开展在职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与和谐社区共建开展“双联系”、“双服务”活动;持续开展挂钩村党建、人居环境提升、综治维稳、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及禁毒防艾等“双推进”工作。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我校始终把意识形态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职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一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讲好中国故事、云南故事、梁河故事,把党校的日常工作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组织职工开展情系中华、奉献祖国的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二是扎扎实实抓好教职工理论学习,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与开展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每季度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年内召开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2、建设红色师资,打造红色课堂,筑牢红色阵地
党校教师坚持党校姓党,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着力打造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优秀教学团队。根据县级党校发展动态,成立课题研究小组,拟定研究课题,进行调查研究、资料整理、发表论文,提升团队教师的整体科研水平。年度申报州级及以上课题4个,论文7篇,调研报告2个。
(2)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一是充实师资力量,加强班子建设。严抓出勤工作,加强学习,端正教风,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党校教学平台,实现“课堂”与“讲堂”、理论与实践、学习与研究的有机结合,形成常态化学习授课机制,扎实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水平的提高;三是通过规范制定备课、听课检查制度和教法检查等制度,专题有“试讲”、专题有“磨课”,教师授课前先试讲,然后进行评课,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四是积极打造精品课程和精品项目,着力提升师资队伍的履职能力,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五是推荐骨干教师外出培训,2021年共有6名教师外出参加省、州骨干教师培训;六是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茶艺培训、手工剪纸、葫芦丝培训等,增强党校教师才艺出彩。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分级分类原则,科学设置课程,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按照培训对象的不同,在培训班次设计上下功夫,坚持按需施教,精选课程内容。在教学专题、课程设置上紧紧围绕我县实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突出特色理论、法律法规、党性党风教育、应急管理、地方发展教育五大板块,把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有机统一起来。同时,加强在职干部学历提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制度。目前,我校承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共100人次;外出宣讲80余场次,共8800余人。
(4)丰富载体,传承英烈精神。充分发挥红色资源优势,不断深挖内涵,弘扬红色历史文化,传承民族革命精神,运用中共梁河特委纪念馆,通过展板实物等再现德宏和平解放的光辉历史、结合清明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等纪念节日和当地重大节庆活动,辖区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党员群众开展重读革命历史、重走革命遗迹、缅怀革命先烈等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传统教育阵地的作用。中共梁河特委纪念馆自2018年7月1日开馆以来,共接待各级参观者700余批次1.8余人次,提高纪念馆免费开放实效。
3、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
(1)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成效,衔接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一是严格坚持“四个不摘”。一方面抓好增收、稳岗就业。另一方面用活用好政策,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各项政策。二是引导产业优化升级。持续抓好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推动效益发挥,抢抓发展机遇,用好脱贫攻坚中出台的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等优惠政策。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利用党校宣传优势,加大宣传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讲好各地区致富故事,巩固脱贫成果既要“扶口袋”又要“扶脑袋”。四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继续开展与基层党组织共建,增强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打造农村坚强组织战斗堡垒。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以及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能力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基层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村党组织书记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引领作用的发挥。我校派出1名驻村工作队员。
(2)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办事、在线学习、保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对学校干部职工和学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清廉德宏的在线学习及测试;四是认真抓好“八个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五是始终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召开专题工作领导小组会2次,组织全校教职工专题学习2次,签订保密责任书7份,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加强保密日常管理定期检查,把保密知识课纳入干部培训主体班教学内容。全年没有发生泄密等问题;六是认真贯彻执行《梁河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梁河县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3)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扛起新冠感染的责任。今年来,我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要求,加强疫情关口防控、强化校园管理、开展自查自纠等举措,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先后多次召开全校新冠感染防控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当前疫情形势,对下一步我校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积极配合遮岛镇开展囊小靠南赛浩卡点疫情防控工作及安排5名教师为社区三级网格员。
(4)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
党校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多措并举,落实主体,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序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州、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梁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我校以中共梁河特委纪念馆作为梁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民族团结法律知识,让各族群众充分了解国家政策,自觉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梁河县推进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方案。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除“四害”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创建无烟单位。开展宣传健康知识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众参与”,每天安排2名人员负责责任区卫生清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党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机构数为1家,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1年末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均为事业专技人员。
2021年末实有人员1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均为事业专技。实有人数比上年末持平,人员总数不变。3月份调出1人至梁河县芒东乡人民政府,8月份由县纪委调入1人。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原因为死亡。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梁河县委党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1万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2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3.38万元,占总减少收入的96.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减少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减少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减少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减少收入的0%;其他收入减少5.03万元,占总减少收入的3.92%。总收入减少的原因为工程建设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26万元,占总支出的45.02%;项目支出245.78万元,占总支出的54.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23万元,占总增加支出的0.18%;项目支出减少129.8万元,占总减少支出的100.18%;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减少原因为工程建设费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3万元,增加0.11%。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021年度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5.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8万元,下降34.55%,原因为财政困难,我校支付的工程款项减少。2021年我校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主要用于党校工作经费和工程建设费支出。分列为:2050802干部教育“梁财预〔2021〕1号党校工作经费”12.8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24%;2050802干部教育“梁财预〔2021〕1号党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0.5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4.63%;2050802干部教育“梁财预〔2021〕63号党建文化墙建设项目专项经费”22.3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10%;2050802干部教育“梁财预〔2021〕98号特委纪念馆建设缺口资金项目经费”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34%;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梁财预〔2021〕89号党校学员宿舍及食堂综合楼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69%。工程建设费与去年相比减少129.11万元,减少55.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梁河县委党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1%。与上年对比减少125.95万元,下降22.08%。主要原因为财政困难,工程建设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5教育(类)支出41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其中2050802干部教育支出312.20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6.43万元,用于党校工作经费项目、党校搬迁项目资金、党性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及党建墙建设项目支出145.77万元;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党校食堂及学员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工资、退休公用经费以及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支出。
3.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梁河县委党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7.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厉行节约,接待人数减少。2021年共接待3批次24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2万元,减少4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均与上年维持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减少49.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厉行节约,接待人数减少。2021年接待人数与上年相比减少1批次15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批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陇川党校人员到我校开展调研工作1批次10人,接待餐费0.06万元;接待瑞丽党校到我校调研1批次9人,接待餐费0.04万元;接待州委党校到我校调研1批次5人,接待餐费0.03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梁河县委党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3万元,增加8.05%。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办公费用增加,主要用于支付党建文化墙建设费用。我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9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7.44%,电费0.3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39%。差旅费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7.76%,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4%,劳务费0.37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95%,其他交通费5.76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45.8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8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2284.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6%;固定资产净值1295.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6.7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83.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29%;无形资产净值203.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91%;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295.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981.8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04.79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校在2021年度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我校支出主要分为工作经费项目和建设项目经费,工作经费主要为维持党校的正常运转,所有支出秉持节约思想,均按程序、按规定进行报销。建设经费项目包括党校搬迁项目资金、特委纪念馆建设项目、党建墙建设项目及党校食堂及学员宿舍综合楼建设项目。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了所有项目的使用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2.8分,等次为“良”。党校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2.89万元,执行数为12.89万元。建设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5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32.89万元,执行数为232.89万元。主要成效良好。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我校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较低,绩效目标设定也存在不切合实际的部分。
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21年决算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党校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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