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

浏览量:3472    作者: 日期:2022/11/11


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预算单位:


 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预算绩效考核细则》(德财绩〔2022〕18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从基础工作、评估管理、目标及运行监控管理、评价管理、信息公开及其他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及报送时限要求
(一)自查自评
被考评单位根据本级、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对照《2022年度预算管理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形成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材料(包括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考核材料均需盖章)。自评表及说明材料是核定考核成绩的主要依据,各考核对象应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送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评情况报告通过布谷鸟报送绩效监督股曹加荣,或者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财政局。为便于量化打分,需报无章的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表一份。

(三)县财政局考核

县财政局将对各考核对象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对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形成综合考核结果。
三、工作要求
考核材料是核定成绩的主要依据,请被考评单位认真对照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自评,需提供台账资料的,请如实、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相关资料不充分、不齐全的,县财政局将扣减相应分数。二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通知,并将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完成后报县报财政局。


 附件: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