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开创依法治财新格局
一是强化法治思想学习。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宣传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带头学习宪法,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照宪法明确的法定权限和要求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使宪法精神在法治建设各方面各环节都得到充分体现。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10次。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年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到法治工作中。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落实第一责任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财政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有关问题。牵头制定2022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重点,亲自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有效提高财政队伍的法治素养与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财政法治观念,为财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支持,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财政工作质量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行政执法公开,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视行政行为的法律支撑,重视文字材料的合规合法性审查。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财政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秉公执法,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杜绝滥施处罚、贪赃枉法、渎职失职行为和错案的发生。二是依法推进财政监督管理。推进预算编制和集中监管改革,依法依规整合涉农资金,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结算,完善财政监督程序,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要求安排预算资金,严格预算追加及调整程序,依法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约束。持续加大网上政务公开窗口、政务公开栏等平台财政信息的公开,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2022年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接受询问和质询。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切,全年共办理人大议案6件,政协提案6件。自觉接受纪委、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工作,对审计或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及时整改。发挥内部控制机制,将内部控制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举措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推进“放管服”,推进采购监管转型。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内控管理机制,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有效防范政府采购法律风险,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五是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将普法任务分解至股室,通过举办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持续开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宣传学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测试;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
(四)支持司法依法行使职权,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遵守“三个规定”。坚持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自觉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集中财力支持司法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二是维护司法公正公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落实“三个规定”; 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理解仍存在偏差,部分股室普法责任尚未落实到位。
二是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够,形式单一,被动多,主动少,今后要在数量、质量、形式上多下功夫,做到主动宣传,形式多样,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四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服务保障财政改革任务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能力。通过法治培训、集中学习、法治测试等方式,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创新财政治理标准体系,健全财政内控机制,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三)提升依法治县、精准施策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法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信用考核机制,加强从业行为动态监管,加大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二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深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法治财政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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