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0000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州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梁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要求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初审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和乡(镇)林业站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有害生物检疫防治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不断增长,森林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2.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委托乡镇林业站办理林木采伐证,让群众少跑一趟,进一步优化,提高了办证效率;通过不断提高服务,对项目占用林地提前介入,较大地提高了项目占用林地申报质量。
3.天然林、公益林资源质量不断提升。严格控制公益林、天然林采伐,商业性禁伐政策有效执行,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森林资源质量不断提升,破坏公益林天然林资源的情况不断减少,天然林林分质量不断提高。
4.资源管护、法规政策宣传成效显著,偷砍盗伐、乱砍滥伐及毁林开垦等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林农法律意识、自觉参与爱林护林意识大幅提高。
5.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不断增强,并形成常态化组织开展林草法律法规宣传体系,增强了主人翁精神、强化了责任担当、激发了护林员爱林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观念和认知度。
6.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保护能力不断增强。紧紧围绕林草“十四五”规划建设内容,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7.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强化“一把手”抓人才工作,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和知识学习,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3.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9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分析各项工作任务量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3.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3.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3.44万元(本级财力1113.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0.89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7.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3.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3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29.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4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实施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1.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10699“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还草—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47.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事业机构”420.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4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0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3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1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3.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1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湿地保护”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7.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4.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234.11万元(基本支出23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津贴补贴1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奖金5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4)绩效工资21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8)住房公积金6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1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万元,项目支出9.50万元);(2)水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3)电费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4)邮电费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5)差旅费1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16.60万元);(6)维修(护)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7)会议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8)培训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9)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72万元);(10)专用材料费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0万元);(11)专用燃料费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12)劳务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13)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00万元);(14)工会经费1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15)其他交通费用1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万元,项目支出7.18万元);(17)印刷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抚恤金3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生活补助5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万元,项目支出43.38万元);(3)奖励金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4)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5)退休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4.资本性支出:(1)办公设备购置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4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具体为:(一)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次以下;(二)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5%。
2.通过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常发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第一时间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一旦发现疫情,封锁疫情及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薇甘菊盖度不超过15%。
3.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项目及梁河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实施,有利于完成森林资源的管护目标,管理好全县32.39万亩公益林,可实现生态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能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我县森林资源建设。
4.通过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的实施,对林场管护的19.6万亩森林资源明显改善;林场辖区内护林员各项素质技能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林区居民点乡村振兴发展;林场职工及林区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9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任务增多,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339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00万元,固定资产767.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18.5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1.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9.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十、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办发﹝2017﹞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梁河县国有林场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总结交流各地工作做法和经验,推动管护工作整体提升,推动森林资源精细管护工作。该项目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为19.6亩,森林资源管护率达100%,森林资源管护经费为10万元,经济效益指标效果显著,保护总资产8亿元以上的森林资源,受益人口数为1600人以上。该项目年度资金总投入为10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管护好19.6万亩森林资源,管理好林场护林员,完成森林防火任务、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保障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梁河县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管护好梁河县国有林场19.6万亩森林资源,管理好梁河县国有林场30名护林员,确保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为林区居民点乡村振兴发展助力。
(八)项目实施成效
森林资源管护率100%,护林员管理率100%,森林资源长期持续增长,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强了林场发展的活力。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0111
[附件: [附件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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