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5700000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文化、旅游项目,引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梁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梁河县文物局牌子。
本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
3、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
本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履职尽责,确保任务有序推进
文化方面,做好线上文化服务工作。依托云南公共文化云县级平台、梁河县文化馆总分馆数字平台,大力开展“云上送文化活动”,做好“我们的节日”-阿昌族阿露窝罗节、梁河回龙茶采摘之约、云上傣族泼水节.德昂族浇花节、邦歪之约-目瑙纵歌节等节日线上文化活动。创作推出现实题材,原创民族快板说唱类、原创民族歌舞说唱情景表演剧等文艺精品10部,民族歌舞乐新作品30个,并进行节目视频录制,云上优秀文艺精品展播。
图书方面,做好文献资源建设。2023年补充总分馆建设需要图书,计划采购图书2次,为9个乡镇采购图书1次。充实加强地方文献,把梁河人出版的图书,写梁河的图书收齐,重点收集梁河民间出版的家谱、年谱,以及流散在民间的古籍。
文物方面,继续加大全县文物安全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制度,定时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认真逐一排查辖区内各级文保单位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消除文物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非遗方面,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梁河云APP、云南文化云平台开展线上非遗宣传40余条次。继续做好传承人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传承人申报工作、非遗保护名录申报工作。完成各种数字统计、资金申报、项目管理等常规工作。
文化市场方面,完成全年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平均检查次数不低于12次的目标。加强对我县3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加强对依法设立的16家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文化部公布的120首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开展好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周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严厉查处出版物市场违规经营行为,打击非法印刷、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开展好文旅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涉黄涉毒涉赌行为查处。
旅游方面,继续开展景区创A、农家乐创星、旅行社创强工作。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养老诈骗、“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旅游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动态监管,建立淘汰和退出机制,创建一批标准化名牌旅游企业,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营造旅游安全环境。
2、加强培训,做好人才提升工作
文化方面,大力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走基层、“文艺宣讲”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开展好“送培训进村寨”及广场培训文化服务活动。实施好“梁河县地方文化艺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项目”,完成地方文化艺术宣传专场演出线上直录播20场次,开展民族地方剧种戏曲唱调传唱培训活动4期次。
图书方面,加强读者服务工作。联合农家书屋、先生书院在暑假期间开展2—3次留守儿童读书活动。在暑假和寒假延长少儿阅览室的开放时间,到九保小学和勐养芒轩小学开展两次图书馆宣传工作。继续做好宏康医院、梁河看守所等流动服务点的图书配送管理工作。利用好流动图书车,积极开展送书下乡活动。开展图书馆、文化站、农村实用人才、少儿等相关培训活动。
文物方面,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加强与县直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和社会发展的关系。
非遗方面,开展培训、讲座、展示、展览、展演等传承、保护活动20场次。完成一年一度的文化遗产日系列宣传工作。
旅游方面,培养一批高素质旅游从业人员、金牌导游。
3、打造项目,稳步推进项目落实
文化方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公共文化体系运行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推进我县67个行政村(社区)音响、灯光、广播等文化设备覆盖率,从81%实现100%覆盖。做好文化文物事业发展项目及中央专项补助项目的储备、申报工作。
图书方面,结合总分馆建设,加强乡镇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及农文网培学校的管理工作,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一次。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督促指导农家书屋开展工作。巩固全民阅读示范点,计划在2023年新建2个全民阅读示范点,扩大示范点的覆盖范围。
文物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设施。健全完善田野文物保护网络,强化群众文物巡查员队伍。继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防火、防盗、防雷、防抢等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大力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南甸宣抚司署文物建筑二期修缮工程项目,协调相关单位完成《文物陈列展示大纲》撰写工作。认真做好文物修缮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尽力争取2023年实施李根源故居、小厂文笔塔文物保护性工程。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李润枝民宅修缮方案的编制工作,争取县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好文物保护工程。做好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水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非遗方面,对我县民族文化资源做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一方面做好收集、整理、建档,另一方面申报储备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遮帕麻和遮咪麻》专项保护资金项目,研究出版连环画册《遮帕麻和遮咪麻》。
文旅项目方面,深化“旅游+”模式,打造新产品、开发新线路、培育新业态,加快梁河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旅游+文化”树立文化品牌,推进文旅项目开发,加快南甸宣抚司署、葫芦丝艺术小镇,卑妥洼现有旅游文化为主题的项目投资建设,使其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旅游+交通”乘势乡镇道路4改3,以生态优先,突出本地特色为原则,完善沿线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商贸”推进以南甸文创步行街新业态和九保美食一条街为主题的商贸旅游。“旅游+体育”举办以云南·梁河万亩茶园自行车户外挑战赛为标杆多项体育赛事,坚持以赛事集人气,将云南·梁河万亩茶园自行车户外挑战赛打造成为云南省精品赛事,并申请纳入《云南省体育文化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旅游+节庆”继续举办好中国·梁河国际葫芦丝文化旅游节、目瑙纵歌节、阿昌族阿露窝罗节、傈僳族阔时节等节庆活动,使梁河以节为媒、以节促交、以节引客、以节惠民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形成梁河独特的城市新名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7.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9.18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项目经费,分别是:梁河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经费57.25万元;开展梁河县村级文化服务活动补助经费2万元;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1.28万元;《梁河县勐养镇葫芦丝艺术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30万元;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32.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7.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7.66万元(本级财力877.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9.18万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7.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4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67万元,增长945.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项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6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经费和老干支部书记、委员补助;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支部工作经费;
3.功能科目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16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4.功能科目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88.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图书馆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5.功能科目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50.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文化馆、文工团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6.功能科目20701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创作与保护”9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
7.功能科目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
8.功能科目2070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梁河县旅游发展工作经费;
9.功能科目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88.5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项目经费支出;
10.功能科目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文物保护”162.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文物管理所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11.功能科目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建房费;
13.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建房费;
14.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99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2023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9.5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已故退休职工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
17.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8.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9.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21.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18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7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3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18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3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4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万元,项目支出32.6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万元,项目支出2.28万元);
(2)差旅费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4.7万元);
(3)培训费万元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万元);
(4)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专用材料费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35万元);
(6)劳务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7)委托业务费8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25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工会经费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5.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退休费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抚恤金2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生活补助1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3.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3.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67人次。主要原因往年公务接待费未报销,造成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原因往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未报销,造成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3年纳入县级预算项目11个,经费预算141.17万元,经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方案》。
项目一: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6万元。预期目标:补助30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授艺带徒、宣传推广工作。每人每年发放补助资金1000元,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有效解决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中面临的现实困难,进一步激发传承人带徒传艺的积极性,达到培养后继人才、世代相传的目标,对非遗的保护传承起到积极作用。
项目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3万元。预期目标: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考核的非遗培训、展示展览、非遗调查、非遗申报等工作。有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培养后继人才,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项目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3万元。预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及市有关文件精神,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目标,通过定目标、明责任、强措施,深入探索文化市场监管新手段,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优质服务,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与监督,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安全,促进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文化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项目四:梁河县文物保护经费2万元。预期目标: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文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做好全县文物消防安全检查、文物征集工作;县文物保护单位项目维修、修缮及“四有”工作;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达标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抗战遗迹、古城遗址调查项目,文物消防、安防安全综合整治,民族文物征集等工作。有效保护文物,继承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研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
项目五:梁河县图书馆工作保障经费1万元。预期目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送书下乡活动开支;图书馆举办业务培训及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开支;购置免费开放工作需要设备及图书资料,改善县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条件,进一步提升为全县各族群众提供图书外借、阅览服务能力,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
项目六:梁河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预期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文件)和云南省“旅游革命”工作部署及考核内容,做好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品牌打造、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旅游品质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梁河县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项目七:梁河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经费57.25万元。预期目标:实施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统筹区域文化资源,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各类文化资源利用率,更好满足广大群众精神文化及数字化需求。通过统一平台、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级文化馆服务资源,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文化资源统一调配,构建梁河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文化服务体系。梁河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任务数量77个,其中:1个文化馆总馆、1个图书馆总馆、9个分馆、66个行政村支馆。
项目八:开展梁河县村级文化服务活动补助经费2万元。预期目标: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立足本地特点,贴近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把创新文化服务供给作为增强吸引力、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的重点,丰富公共文化建设形式,找准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的匹配程度,有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项目九: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专项资金1.28万元。预期目标:梁河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全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23年服务人次1万人次以上,全年免费开放时间不低于250天,通过图片、视频、专题活动、培训和讲座等展览形式,为观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项目十:《梁河县勐养镇葫芦丝艺术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30万元。预期目标:勐养镇是中国葫芦丝之乡,拟打造勐养镇葫芦丝艺术小镇,提前编制 《梁河县勐养镇葫芦丝艺术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询价,拟由太平洋集团合作设计公司南京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梁河县勐养镇葫芦丝艺术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十一:其他人员支出32.64万元。预期目标:保障本部门编制外长聘人员工资,提高服务水平。其中阿昌族传播有限公司15人,南甸宣抚司署花木工1人、保洁1人,每人每月发放0.1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梁河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责任体系,把绩效跟踪工作与部门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整合力量,持续抓紧抓实。对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实行日常监控全覆盖,通过项目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动态了解和掌握项目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程等,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加强纠偏。并在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主动接受财政检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了日常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982.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87.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65.5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63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梁河县南甸宣抚司署白蚁危害防治工程和修缮工程建设项目未验收结算,造成本年度在建工程增加。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5万元,增长11.17%;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9.51万元,下降3.22%;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在建工程增加131.19万元,增长10.63%;无形资产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5700111
[附件: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龙兴路5号 邮编:679200 电话:0692-6161183 邮箱:lhxczjbgsg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