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深化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2023年4月3日上午,梁河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邵维新同志围绕“共筑诚信体系,创建信用财政”为主题,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进行了解读,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2年11月30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云南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会上,邵维新同志强调要把《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各项法定条款落到工作实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改进工作作风,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服务环境,推进“诚信财政”法治化进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做到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通过本次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背景、内容和主要特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社会信用知识的认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思维、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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