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284    作者: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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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梁河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水行政复议;研究制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及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专业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中长期取水许可证办理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和省、州资源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道、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域开发利用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县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核全县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道、河道、库区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节水灌溉工作;主管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10.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

11.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对外水利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3.拟定全县水利水电移民政策法规;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坚决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截至10月,共召开年度党组会13次,“三重一大”会议6次,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26项。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5次,机关支部开展主题党日10次,讲党课5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大力推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梁河县水利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落地见效。截至10月,共查找问题305条,制定整改措施309条,累计整改完成309条。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内部机构查找出高级风险点10个,中级风险点4个,制定了50条防控措施;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高级风险点23个,中级风险点25个,低级风险点4个,制定了155条防控措施。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谈话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之间谈话。共开展“谁分管、谁谈话”28次,谈心谈话15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做到早预防早提醒,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统筹做好党建、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民族团结、保密、信访、老干部等工作。

2.强化河湖管理组织体系,纵深推进河湖长制

一是健全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县总河湖长签发《2022年梁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梁河县总河湖长令第8号),全面安排部署梁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二是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巡河、清河、“清四乱”行动。截至2022年10月,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3952次,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共计3个(乱堆),已整改销号3个。各级河湖长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河长清河行动”,共组织3152人次开展清河行动,投入整治车辆及机械142次,投入整治资金103,000元,清理河道384.46公里,清理垃圾298.1吨。整治面积103624平方米,其中: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1740平方米,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6起,恢复河道两岸生态101884平方米。三是积极参与美丽河湖申报建设。制定了2022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计划,申报7个美丽河湖,分别为瑞丽江(勐养段)、萝卜坝河、曩宋河、弄另水电站水库、箐头河水库、丛岗水库、油竹坝水库。截至目前已完成县级、州级相关评定工作,萝卜坝河、曩宋河(曩宋段)、弄另水电站水库、油竹坝水库被评为2022年度州级美丽河湖,与箐头河水库、瑞丽江(勐养段)、丛岗水库一起正在申报省级美丽河湖。四是加强督察督办。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巡查河道40条,以督办的方式督促乡镇进行整改,共发放督办通知18份,目前已改完成日常巡查发现问题17个,正在整改问题1个。五是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梁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以及水利部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复核工作。针对省级共下发梁河县核查图斑任务43个,均已全部按时完成图斑复核并上报。

3.加强制度建设,稳扎稳打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一是完善各项防汛责任制。2022年对油竹坝、从岗、小河头、箐头河、马仑河(在建)5座水库,葫芦口、邦外2座水电站的“五个责任人”进行了更新完善,设立各类责任人30余人。二是认真开展汛前、汛期防洪安全检查。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队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设施隐患排查小组,多次对全县的重要江河、水库、山洪隐患点等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了防范及处置。三是抓紧防洪度汛工程建设。明确要求各水管单位对有度汛任务的在建水利工程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明确防汛责任人,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四是加强防汛值班,保障防汛信息畅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抽调人员5人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收集雨情、水情、灾情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提供快速、准确、可靠的汛情、灾情等防汛值班信息,为领导和上级防指的科学决策和防洪调度提供有力的支持。五是积极推动防洪减灾和水毁修复项目建设。2022年续建实施了萝卜坝河小碗桥至龙江汇口段治理工程和弄另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实施完成了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21年汛期水毁修复工程和平山脚小河“7.03”山洪损毁堤防应急修复工程。

 4.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有力有效

一是加强水行政法规宣传。以“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为契机,摆放宣传展板7块、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手册及资料1000余份、发放印有“节约用水”字样的围裙和袋子共800个。二是加大水行政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检查72次,出动人员197人次,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等通知18份,关停地下水取水口3眼,取缔非法采砂点18个,现场销毁抽砂设备5套,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抽砂设备2套。强制拆除引流式采砂构筑物5座,立案查处4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3件),罚款31,500元,其中:2021年案件罚款21,500元,2022年案件罚款10,000元。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与水费征收。认真开展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的审批工作,目前共办理取水许可24件,注销取水许可5件,关停地下水取水设施3家。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原则全面征收水资源费。截至目前,共征收水资源费506,500元。

5.贯彻绿色发展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建设任务

一是2022年共批复水土保持方案2件,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1,760元。二是完成水利厅转发水利部的区域监管图斑复核6个,发出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整改通知2份。三是快速实施2022年实施完成了曩挤河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建设,同时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九保勐宋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的设计编制及项目的上报审批工作。四是2022年州级下达我县生态治理指标任务35km2,经与设计单位联系该项工作计划2022年12月中旬完成。

6.夯实农村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全面摸清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存在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自然村”为单位“一村一表”填报《梁河县2022年农村饮水保障情况排查表》,由各乡镇全面摸底排查,县水利局进行复核,共排查、复核农村供水村寨430个,37111户157214人,供水有保障424个村寨,36665户,155201人,占比98.72%,全年共组织开展全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工作3次,9场次全县各村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开展净水设备使用培训。二是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22年我县通过整合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州级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6批,计划下达资金2,524,700元,对梁河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包括配套或更换计量设施,对原输配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共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30件,解决8个乡镇88个村寨5.03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4批项目已实施完成,2批项目正在实施中,于2022年5月初开始动工,计划于2022年11月底完工。三是做好“政府救助平台”农村饮水安全模块业务工作。现已安装“政府救助app”上线运行人数22人,安装率100%。截至目前共收到反映问题工单15条,其中,反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工单14条,供电问题工单1条,共受理办结15条,完成率100%。

7.筑牢安全防线,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严格履行安全质量监管职责。首先年初与项目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其次严格把关项目单位安全生产报备资料,重点从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方案,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更新危险源辨识动态,对编制的控制措施方案进行可操作性评价审查,定期对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二是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022年以来每月开展一次常规安全检查抽查活动,尤其是春节、国庆节前后开展“拉网式、无死角”的隐患排查,检查台账每月一汇总,将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交办整改闭合。截至11月,通过各种检查,共排查出隐患问题171个,目前171个隐患已完成整改。

8.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一是持续做好社区网格管理。要求单位21名网格员严格落实排查网格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掌握流动人员动态,构筑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并按照规定上报社区人员变动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梁河县疫情指挥部工作要求,抽调6人轮流参与遮岛镇高速公路卡点进行堵卡排查,参与隔离点10余人次。三是持续做好“五级段长”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挂钩村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履行段长职责,及时了解疫情工作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进程。及时传达学习省、州、县各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截至10月,共召开疫情防控学习会10余次。

9.落实创建要求,维护整治责任片区卫生

一是常态化开展卫生大扫除。按照卫生县城片区管理的要求,每周一三五组织干部职工到卫生划分责任区域开展卫生集中清扫整治,同时督促商铺业主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好日常的卫生整治。截至目前,共开展爱国卫生行动108次,参与人员1314人次,清理垃圾84.95吨。机关支部累计到勐底社区开展志愿服务64次,服务时长342小时,党员个人累计报到600余小时。二是按照德宏州“7个专项行动”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责任清单,加强宣传引导,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倡导并积极践行爱国卫生新风尚,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日常勤于洗手、就餐时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增强体质、控烟限酒、文明出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融入了职工的生活和工作中。

10.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助推全县经济发展

2022年梁河县水利局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8,000,000元。2022年计划新开工项目3个,包括松山河水库工程、梁河县曩挤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平山脚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续建项目4个:湾中河水库工程、马仑河水库工程、德宏州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弄另电站生态流量及勐养镇综合引水灌溉取水口工程(企业自筹实施项目)。

梁河县水利局1至10月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160,000元,完成数占全年投资计划数的32.26%。具体为:梁河县湾中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46,200,000元,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4,000,000元,德宏州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投资10,800,000元,弄另电站生态流量及勐养镇综合引水灌溉取水口工程完成投资27,160,000元(已完工),梁河县曩挤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完成投资5,000,000元(已完工)。预计2022年完成任务数为153,160,000元,占全年计划数的53.2%。

目前水利在建项目9个:马仑河水库工程、湾中河水库工程、德宏州梁河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梁河县曩挤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萝卜坝河小碗桥至龙江汇口段治理工程、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瑞丽江勐养坝段治理工程、弄另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前期工程6个:梁河县松山河小(1)型水库工程、梁河县邦杏河小(1)型水库工程、梁河县新寨河小(1)型水库工程、梁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梁河县平山脚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勐宋河小流域治理工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股、水政水保管理股、农田水利规划股、防汛抗旱办公室。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1.工程管理所;2.勘测设计队;3.大盈江管理所;4.箐头河水库管理所;5.灌区管理所;6.水政大队;7.水保站;8.防汛抗旱指挥站;9.河湖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水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681,965.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1,965.6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146,277.75元,下降48.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46,277.75元,下降48.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投资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81,965.63元。其中:基本支出8,113,160.57元,占总支出的21.53%;项目支出29,568,805.06元,占总支出的78.4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050,277.75元,下降50.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9,776.57元,增长10.48%;项目支出减少39,820,054.32元,下降57.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投资拨入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投资拨入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续费支出较上年增加,月发绩效并入奖励性绩效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3,160.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55,06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099.49元,占基本支出的4.41%。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41,936.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68,805.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梁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补助资金50,000元;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遮岛镇弄么村桥头村民小助饮水工程)专项补助经费70,000元;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小厂勐竜村三岔河组人畜饮水池建设)专项补助经费20,000元;2020年度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补助资金110,000元;2019年第一批前期工作经费(湾中河水库)补助资金49,957元;2019年第一批州级前期工作经费(马仑河水库)补助资金16,796.04元;2021年州级重点建设项目松山河水库前期工作补助资金5,940元;工作经费(龚翠莲处级领导挂村经费)补助资金19,958元;曩滚河河道清理整治补助经费19,930元;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补助资金35,000元;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央专项资金232,423.09元;2021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补助资金273,000元;曩宋阿昌族乡新建隔离点应急供水工程补助资金514,703.12元;2022年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曩宋阿昌族乡新建隔离点应急供水工程)省级补助资金500,000元;水库运行维护经费补助资金42,000元;水政执法工作补助经费12,315元;河长制工作补助经费134,816.08元;箐头河水库工程建设州级补助资金3,500,000元;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199,981.4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资金3,930,000元;2021年省级预算内湾中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300,000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2018年第一批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补助资金70,000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资金3,900,000元;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补助资金50,000元;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第五批)补助资金60,000元;2018年第一批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95,224.79元;2018年第二批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资金500,000元;2020年省级和水毁修复经费补助资金60,000元;2021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补助资金200,000元;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补助资金310,000元;县级防汛补助资金10,000元;2022年中央和省级水利救灾(第八批)补助资金100,000元;2021年第五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项目补助资金60,000元;2015年省级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补助资金153,000元;龙江交汇口段取土料场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补助资金177,918元;2015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补助资金300,000元;2014至2017年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补助资金250,047.56元;梁河县2021年河湖管护工程补助资金83,790元;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项目补助资金3,731,656.23元;水库管理人员工资补助资金152,110元;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3,930,000元;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874,702.75元;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补助资金300,000元;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央专项资金249,7876元;2019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补助资金65,000元;2020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补助资金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78,006.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6%。与上年相比减少41,154,236.84元,下降54.3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投资拨入减少,导致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7,32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机关行运行和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5,88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23,91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曩宋阿昌族乡新建隔离点应急供水工程;

4.农林水(类)支出31,073,36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774,929.4元;水利工程建设8,929,981.4元;水利前期工作70,000元;水土保持3,900,00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000元;防汛1,235,224.79元;抗旱160,000元;农村人畜饮水153,000元;其他水利支出4,695,521.79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04,702.75元;其他支出600,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7,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类)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2020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支出决算为80,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17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0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支出决算为60,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1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年车辆维修费本年支出,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874元,下降4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823元,下降43.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49元,增长90.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历年车辆维修费本年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导致本年支出小于上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历年车辆维修费本年支出,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水利厅及州水利局到我单位调研、检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7次,人次67人)发生的接待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水利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099.49元,比上年增加124,855.21元,增长53.53%,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财政困难,上年发生的费用未能及时支付,2022年支付了部分机关运行费用导致本年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691.9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6.16%,水费674.64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19%,电费16,396.49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4.58%;邮电费19,921.26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56%;差旅费39,881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1.14%,接待费4,107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15%;工会经费81,577.2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2.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67%;其他交通费用95,850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6.7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梁河县水利局部门资产总额197,714,140.18元,其中,流动资产73,530,065.55元,固定资产1,029,734.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3,154,339.9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80,832.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713.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5,362.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6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39,702.7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5,362.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收支,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附件 水利局2022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3201111


文章来源:梁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