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0000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车管所、事故中队、城市中队、勐养中队。
所属部门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辖区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重视交通管理工作。梁河县公安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交通管理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支持,组织全县交通管理工作,会上对全县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和全县九个乡镇签订了交通管理工作责任书,并把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年终综合考评。县公安局党委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交通管理工作。2023年以来,专题调研交通管理工作5次,局党委专题研究交通管理工作2次,把交通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年终综合考核。
二是狠抓落实,做好“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强化路面管控,通过分析研判,科学布警,在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重点的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进行严格查处,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了货车非法改装、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违法超员、酒醉驾、渣土车和工程车专项整治治理工作;深化“交所融合”勤务机制,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辖区重点乡镇持续做好“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工作,对农村地区的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进行严格查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重点管控。
三是严格做好节假日、民俗活动、民族节庆等活动安保。交警大队加强统一领导,优化工作调度,科学组织交通安保勤务,圆满完成了春节、春运、各级两会、目瑙纵歌节、阿露窝罗节、清明节、中秋、国庆、州庆等重大节庆日的交通安保,确保了辖区主干道的安全、畅通。
四是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整治、春运交通安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春季守护行动、“一盔一带”专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治超治沙超限超载整治、“护校安园”、未成年人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交通乱点整治等行动;同时通过大队的执法小分队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对农村地区的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进行严格查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重点管控。
五是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治安、特警、110、派出所、法制等警种,对龙窝大道、团结路、文化路、振兴路等重点路段,特别是城区两个农贸市场(宏兴市场、农贸市场)周边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夜间飙车、渣土车遗洒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理,严格查处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六是广泛开展“普法强基”交通安全宣传。交警大队以“普法强基”工作为统领,以春运、民族节日、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基层基础大提升入户宣传为契机,主动延伸宣传、管理和服务触角,深入学校、农村、客运企业广泛开展“一老一小”、未成年人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光碟等方式积极开展下乡便民服务活动。
七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交警大队不断提升“为民办实事”的意识,扎实有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细化措施,主要从交通秩序管理、车驾管服务、事故处理方面为群众解决切身利益。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20项、10项、6项、12项等改革措施的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确实深入社区、深入基层,从群众的实际出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警力和警用车辆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91113.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90113.8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1786.15元,下降5.23%,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导致2024年较2023年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90113.85元,其中:本年收入8190113.8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90113.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0286.15元,下降5.2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导致2024年较2023年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91113.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90113.85元,其中:基本支出7287713.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513.85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根据年初预算编制要求,2023年编制外人员经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24年该经费调整至基本支出列支;项目支出902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4800元,下降63.7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年初预算编制要求,2023年编制外人员经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2024年该经费调整至基本支出列支;二是2024年项目支出较2023年新增了遮岛小学科技管控项目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6369554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396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交通执法及侦查办案开支;
3.功能科目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902400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安装备及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4.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0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建房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8161.92元,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6.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0700.9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7.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56.07元,主要用于民警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4080.96元,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1036344元(基本支出1036344元,项目支出0元);(2)津贴补贴1931568元(基本支出1931568元,项目支出0元);(3)奖金86362元(基本支出86362元,项目支出0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8161.92元(基本支出428161.92元,项目支出0元);(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0700.9元(基本支出200700.9元,项目支出0元);(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3556.07元(基本支出933556.07元,项目支出0元);(7)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38480元(基本支出1938480元,项目支出0元);(8)住房公积金214080.96元(基本支出214080.96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水费5000元(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0元);(2)电费12000元(基本支出12000元,项目支出0元);(3)办公费19393元(基本支出19393元,项目支出0元);(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元(基本支出95000元,项目支出0元);(5)工会经费110827.14元(基本支出110827.14元,项目支出0元);(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99.86元(基本支出4799.86元,项目支出151000元);(7)其他交通费用226800元(基本支出226800元,项目支出0元);(8)劳务费36000元(基本支出36000元,项目支出0元);(9)租赁费104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4000元);(10)专用材料费2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8640元(基本支出8640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4484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484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150元,较上年减少285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2150元,较上年减少285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50元,较上年减少2850元,下降3%。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依法不予公开。
减少原因:编制年初预算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全州摩托车驾驶人社会场地租用经费绩效目标:梁河县摩托车电子化考场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为避免法务纠纷,2024年需完成支付。县财政安排2024年项目资金104000元。计划2024年开展考试业务1560人次。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及考试需求,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有效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智能交通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智能交通管控项目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为避免法务纠纷,需在2024年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县财政安排2024年项目资金250000元。已安装曩宋、芒林路口安置红绿灯1组,曩宋、芒林路口安置抓拍设备4套。项目的实施,将使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提升率达80%以上,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率达98%,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经济损失1000000元以上,提升了梁河县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全县整体形象得到全面提升。
(三)重新施划城区交通标线和增设交通标志经费绩效目标:该项目已于2021年重新施划标线、增设标志牌,2024年需完成项目支付。县财政安排2024年项目资金200000元。已完成安装交通标识牌11块、道路施工标线2957.91平方米。通过项目实施,为道路车辆正常行驶提供了保障,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压力,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4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80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民警人数较2023年减少1人;二是根据县财政要求,2024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较2023年压减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4536684.43元,其中,流动资产796198.79元,固定资产13720485.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14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19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0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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