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森林防火牢记“十不准”

浏览量:460    作者: 日期:2024/3/18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救助扑灭较为困难

会对森林生态系统和

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春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防火要当先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定要牢记!

↓↓↓


1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2.不准在野外烧烤取暖

3.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4.不准在林区野炊烧开食物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7.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8.不准乘车时向外仍烟头

9.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火灾逃生自救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