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预未办致全县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量:1259    作者: 日期:2024/1/31

梁河县预未办致全县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全县家长朋友们:

您好!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24年伊始,衷心感谢全县家长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梁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寒假已到来,为确保您的子女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们诚挚地希望您承担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做好家庭教育,履行好监护义务。为引导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请各位家长朋友积极配合以下工作:

一、重视孩子教育监护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而家长是教育和保护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家长朋友提升法治素养,加强“三法”学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家庭教育中注意方式方法,营造科学、合理、健康、和睦的家庭氛围,抚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做好孩子的法治教育和行为引导。家长不仅要教育孩子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要教育孩子建立正确的法治观。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以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强奸、聚众斗殴、危险驾驶等为主要犯罪类型,案件背后反映出家庭教育缺失和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没有正确教导未成年人树立“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代价”的底线思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得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强化假期外出监管

寒假到来且春节将至,请各位家长朋友一定要教育孩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树立防溺水安全意识,教导孩子不要单独外出玩耍,外出务必要向家长说明去向和同伴姓名,按时回家不在外留宿。教育孩子不随意进入KTV、酒吧、网吧等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关爱,了解孩子日常接触交往朋友的品行,知晓孩子是否有抽烟、饮酒、打架闹事或驾驶机动车等行为,清楚孩子外出活动的场所和去向。教育孩子不轻信别人的花言巧语,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和其他物品,不逞凶斗狠,不盲目跟从,在遭受侵害后要及时和家人联络,并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三、防范性侵犯罪发生

假期是各类性侵害犯罪的高发节点,请各位家长朋友提高警惕,在加强家庭教育保护的同时,与子女一起学习防性侵知识,了解性侵害的类型和危害,教育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防范性侵害的方法和对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于青春期孩子,请家长时刻注意孩子身体、心理变化,时刻掌握孩子交友交际范围,时刻关心孩子是否有早恋现象,做好性知识教育,教导孩子不因好奇而过早尝试性行为。教育孩子遇到性侵害第一时间报警,不做沉默的羔羊,务必保护好相关证据,及时提交司法机关。

四、严防孩子沉迷网络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为网络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而我们的未成年人朋友们,因自控能力差、识别能力弱等原因,很容易沉迷网络。因此,在假期间请家长教育孩子合理利用网络,绿色文明上网,认真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加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做好权限管理、消费管理义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在家使用网络要适当控制时间,不要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和传播反动或有害的信息,不通过网络接触不明身份的人并私下交往,不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在网上宣传淫秽、色情、迷信、暴力的内容。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低龄化特征,请家长朋友要带头自律,并做好孩子的网络监管,切勿沉迷网络。

五、防范交通安全事故

节假日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多发期。请家长们不要酒后驾车,督促孩子在寒假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黑车”和超载的车辆,不得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公路上玩耍、严禁翻越防护栏、横穿马路到对面人行道;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或电动车,骑行电动车、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寒假期间是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的好时机,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时刻加强与孩子的情感交流,为孩子缓解精神压力、疏导心理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需引起重视。请家长朋友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循循善诱,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温和方式,避免简单粗暴地斥责、打骂。与孩子成为好朋友、知心人,引导孩子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携手共同解决。同时教育孩子多理解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多微笑;教育孩子懂得感恩,管理好情绪,开心过好每一天。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请与我们一起携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县预防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合力共同为您的孩子筑起坚实的安全防线,用爱、用心、用情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蓝天!


                                               梁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4日


文章来源:梁河少年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