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梁河县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刘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平山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修缮的提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该提案交由梁河县财政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平山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修缮8万元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经局班子研究,鉴于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级财力难以保障,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年底前拨付2024年公用经费或党建经费预算用于支付平山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修缮缺口资金2万元左右,剩余资金共同努力,多方筹措分期解决。
刘彦委员,您提出的提案很好,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0692-616118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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