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总结

浏览量:1904    作者: 日期:2024/9/30

梁河县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总结

 

根据《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梁财字﹝2023﹞138号)等相关要求,梁河县财政局委托云南谛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梁河县5个部门(单位)的整体支出情况及13个重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再评价,现将本次评价总结如下:

一、本次评价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取5个部门13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在评价,5个部门支出共计15,477.77万元,抽取资金12,267.19万元,达79.26%;13个重点项目支出共计抽取资金10,961.52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及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绩效再评价得分

等级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部门支出小计

1

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

 1,313.00

 1,151.94

2,464.94

94.40

2

梁河县民政局

 1,437.46

 9,738.59

11,176.05

96.50

3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

 917.55

 273.09

1,190.64

89.60

4

梁河县应急管理局

 314.79

 222.82

537.61

92.00

5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0.68

 7.85

108.53

95.00

合计

4,083.48

11,394.29

15,477.77

 

 

(二)重点项目支出情况及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名称

抽查资金

得分情况

等级

1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梁河县烤烟产业提质增效推广项目

247.20

92.00

2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梁河县2021年烤烟清洁能源烘烤推广项目

1,247.20

98.30

3

梁河县芒东镇杞木寨村、湾中村新寨坝田甘蔗“双高”基地建设项目

200.88

98.80

1,554.48

4

梁河县水利局

梁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87.47

98.00

5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梁河县国有林场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80.00

89.80

6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德宏州梁河县曩宋乡关璋等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454.83

99.50

7

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洒坞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302.18

99.50

8

德宏州梁河县芒东等2个镇那勐等6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700.00

98.00

9

2021-2022年梁河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设项目

580.00

99.50

10

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梁河县芒东村梯子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100.00

99.00

11

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项目

300.00

98.50

12

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

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绿色茶园基地建设项目

240.00

92.80

13

梁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2020年燃油补贴资金

867.28

92.00

梁河县交通运输局

14

梁河县民政局

2022年德宏州梁河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

3,800.00

86.80

合计

10,961.52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次绩效再评价共发现问题8个,其中,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5个。关注到的其他事项2个。具体如下:

(一)共性问题

1.预算调整率普遍较大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不够细化,项目编制缺乏科学论证,增加项目随意性较大。通过这种方式编制出来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变动较大。

二是信息沟通不够主动。在预算年度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单位出现突发状况、预算考虑不周等因素,不能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进行沟通,造成资金申请滞后,预算被动执行。

建议:各预算单位及梁河县财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基础来确定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若凭既往经验和主观理解来进行编制,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难以将预算分解到各部门执行,导致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工作调整、追加预算的现象,影响预算执行必要的刚性。

2.绩效管理存在不足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预算部门内部预算绩效职责不清,工作力量安排不到位,很多部门都是财务股室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财务股室缺乏专业人员,缺少业务股室的协调配合,把本该有业务股室承担的绩效工作接了过来,简单地将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等专业性工作归口于财务人员,没有专人承担绩效管理职责,业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弱化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基本的环节。

二是绩效管理不到位,对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审核不严,多数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存在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性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

建议:各预算部门需明确责任主体。财政、预算单位及相关内部股室明确职责,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规定执行。

3.绩效评价结果未能充分运用

主要原因分析:往年绩效评价结果形成以后,仅对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没有采取下一步地跟踪措施,绩效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没有落到实处,这就导致绩效评价结果不能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只是单纯地将绩效结果当成工作的一个流程,缺乏对绩效评价的重视和深入了解利用。

(二)个性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

1)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4#凭证,付公务用车云NR3923燃油费(预付)5,000.00元。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摊费用

贷:财政拨款收入

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用该种方式对各月实际消耗的用油分别在各月摊销。

以上行为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待摊费用应当在其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预付航空保险费应在保险期的有效期内、预付租金应在租赁期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的规定。

建议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执行。

2.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2年1月21#凭证,付上大厂一组活动室工程款30,000.00元,后附发票总额为400,000.00元(复印件)。其余370,000.00元于2020年12月报销。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未将实际客观发生的经济业务作出正确的会计核算。

建议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根据客观事实作出正确的会计核算。该项业务,正确的会计核算如下:

在支付资金小于应付款项时:

借:在建工程  400,00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用款额度)  370,0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   30,000.00元

支付尾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   30,00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30,000.00元

3)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2年3月7#凭证,公车油卡充值5,000.00元,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会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  5,00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5,000.00元

建议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将该类费用放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核算,每月根据实际消耗进行冲销。

4)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5#凭证,付电信宽带费用19,000.00元。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会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  19,00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19,000.0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中待摊费用的相关解释:“核算单位已经支付,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 1 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航空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建议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将该类费用计入待摊费用核算。

5)梁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4月4#凭证,支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电信服务13,920.00元。梁河县应急管理局会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  13,92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13,920.0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中待摊费用的相关解释:“核算单位已经支付,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 1 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航空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建议梁河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将该类费用计入待摊费用核算。

6)梁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12#凭证,支公务车燃油费(油卡充值)10,000.00元。梁河县应急管理局会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  10,00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10,000.00元

建议梁河县应急管理局将该类费用放入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核算,每月根据实际消耗进行冲销。

7)梁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1月10#凭证,支付梁河县2021年烤烟清洁能源烘烤推广项目设备款4,000,000.00元,后附发票总额为4,083,200.00元。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4,000,000.00元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  4,000,000.00元

后于2021年12月23#凭证,支付梁河县2021年烤烟清洁能源烘烤推广项目设备购置费6,463,200.00元时,将2021年11月10#凭证未支付的83,200.00元在此张凭证支付。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未将实际客观发生的经济业务作出正确的会计核算。

建议梁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客观事实作出正确的会计核算。该项业务,正确的会计核算如下:

在支付资金小于应付款项时:

借:在建工程  4,083,200.00元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  4,000,0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   83,200.00元

支付尾款时:

借:在建工程  6,380,0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83,200.00元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  6,463,200.00元

2.报销发票无效

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9#凭证,付省调研组赴德宏开展基层干部待遇调研工作接待费840.00元。后附原始单据中出现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

2022年12月31#凭证也存在上述相同情况。

以上行为不符合《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六、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七、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的规定。

3.未做资本化处理

1)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2年1月21#凭证,付上大厂一组活动室工程款30,000.00元。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会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  30,000.00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30,000.00元

2022年1月23#凭证、2022年9月16#凭证也存在相同情况。

2)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梁河县遮岛镇水箐村绿色茶园基地建设项目,厂房新建改造、设备购置、基础设置建设等共计支出2,400,000.00元。梁河县遮岛镇人民政府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业务活动费

贷:财政拨款收入

涉及凭证有2022年6月38#、2022年7月25#、2022年9月23#、2022年9月35#、2022年12月70#、2022年12月71#。

以上行为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 3 号——固定资产》:“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4.资金到位不及时

2022年德宏州梁河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565.00万元,实际到位3,8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安排1,363.00万元,共计5,163.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68.25%。

2022年德宏州梁河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565.00万元,项目期内及时到位3,80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到位及时率50.23%。

5.违规支出

梁河县民政局2022年9月6#凭证,支付2022年德宏州梁河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利息575,728.79元。资金来源为(梁财社﹝2023﹞10号)彩票公益金。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社会公益事业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的支出:(五)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等。”的规定。

(三)关注到的其他事项

1.资金安全性方面

1)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2年1月11#凭证,付永安寨会议费5,000.00元。为自办伙食。相关菜品购买于梁河县可叶蔬菜店及梁河县明玖鲜肉店并开具了发票。款项由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直接支付到报账人(杨恩常)账户。

2022年1月12#凭证、2022年1月13#凭证、2022年9月30#凭证、2022年11月3#凭证也存在上述相同情况。

2)经抽查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会计凭证,发现有部分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预支。

2.未达预期经济效益

2022年德宏州梁河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自2023年4月起开始运营,4月至11月共计产生收入410,200.00元。截至目前,项目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专项债券的本息支付。

                                                                                                               云南谛祥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