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决算公开

浏览量:2186    作者: 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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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和执行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承担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5.承担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承担县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提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道、处事之规、行为之舵,统筹运用党组理论学习、支部研讨和主题党日等方式,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关键少数”带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内涵、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全年共组织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召开党组会14次学习,召开党员大会12次学习,讲授专题党课3次,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

守正创新,抓好机关党建。制定《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党建工作方案》,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党建工作重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题学习、讲党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积极开展党员各类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切实抓好党总支及综合业务支部换届、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2.强化财政统筹,兜牢民生底线。

抓基本民生保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扛起“三保”政治责任,积极防范“三保”特别是工资拖延拖欠发放等风险,制定印发《梁河县2023年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为兜牢“三保”底线建立政策保障,切实保障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一是预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168037.00万元,安排“三保”支出85449.00万元,占可用财力168037.00万元的50.85%,其中:安排保工资支出66255.00万元,各部门运转经费1936.00万元,基本民生支出17258.00万元。二是2023年共计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272.00万元。

认真抓好各项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及省财政厅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坚决扛起稳住经济的政治责任。2023年拨付风险补偿金100.00万元至省农业担保公司,新增放款102户2999.00万元。自2023年6月29日执行“零费率”政策以来,农业贷款主体不再收取担保费用,梁河地区享受政策优惠项目共计2户140.00万元,为农业经营主体减免担保费共计2.82万元。二是持续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工作。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全县纳入“一卡通”资金补助项目,各部门加强对补贴项目资金的监管,对涉及2023年全县共投入发放“一卡通”政策性补贴资金12900.54万元,涉及41个补贴项目,受益群众289340人次。本部门发放项目再进行梳理核实,确保发放资金准确安全。

3.聚焦产业发展,激发强劲动力

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兑现力度,更好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惠企利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围绕乡村特色优势,明确优势产业、确定重点项目,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持续做大做强乡村特色,加大对烤烟、甘蔗、茶叶及养殖等优势产业的培植力度。2023年共争取并下达中央、省级衔接资金11032.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640.32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6239.24万元;省级资金2392.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1336.7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125.23万元,投入产业资金8783.37万元。

4.完善管理体系,打造核心引擎

全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抓牢抓实预算绩效评价,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全县各预算单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开展重点项目抽查,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狠抓州对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考核,对照考核要点,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具体考核任务,加快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贯彻落实有关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系统监控模块设置预警规则,对不合规使用资金情形进行预警。坚持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通过系统预警和人工判断发现疑点等方式进行核实,强化过程监督,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自今年6月份监控规则上线运行以来,设置专项行动县级部门预算重点监督项目12个,涉及金额1030.55万元,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印发《梁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梁河县财政局梁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梁河县财政局梁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梁河县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县开展政府资产清查管理等工作,全面梳理国有资产台账,摸实底数,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使用提供决策依据。

5.严肃财经纪律,坚守底线思维

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坚决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把财会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结合“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目标任务,围绕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滞留、占用财政资金等6项重点整治问题,细化工作清单,梳理重点部门、重点问题靶向施策,紧盯财政监督过程中的新情况,动态开展问题查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截至目前,共检查发现问题9个,涉及资金597.04万元,督促整改问题8个,整改金额590.73万元。受理移送违反财经纪律案件2件,办结2件,处罚并全县通报单位2家,通报2人次,收回违纪资金并上缴国库4.58万元。

全面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提高预算透明度、提升管财理财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利器,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部署,快速响应、周密行动,督促各预算单位对2022年决算和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县2022年101个决算单位、2023年101个预算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实时动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立行立改,推进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督促采购人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和资金在促进经济稳增长、惠民生等功能作用。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今年以来,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100%。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处理投诉和举报,全年共受理办结投诉1件。加大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检查工作力度,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6.强化风险防范,坚决严守底线。

多措并举,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我县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梳理到期债务,细化全年化解目标,科学编制偿还计划,精准制定应对预案,做到风险排查、资金筹措、缓释措施、应急处置“四个到位”,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本年度化解债务力度大、举措实、成效好,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同时,今年以来也未新增隐性债务,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债务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

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梁河县金融系统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截至目前,梁河县未发生各类风险案件及影响辖区金融稳定的事件,未发生原生性的非法集资案件,暂时未发现涉稳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7.加强监督管理,深化国企改革。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及管理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第一轮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及任务,新公司已顺利过渡,管控体系、议事规则、内控制度已修订完善,正在平稳有序运营管理并向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迈进。县国资委配备了专职外部董事,参与公司各项决策工作。县人民政府及企业均制定了2023年债务化解方案,对企业投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制定并印发《梁河县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税政、基层财政、债务管理股)、绩效监督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综合股(非税股)、农业农村股、金融股(涉外金融股)、政府采购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会计资产管理股、国资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梁河县财政局。

纳入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8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9.37万元,下降31.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5.63万元,下降30.3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3.7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减少59.74万元,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2023年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2023年7月-12月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减少235.89万元,2023年未安排人大和政协事务支出、2023未安排列支历年财政暂付款,2023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00万元,占总支出的63.85%;项目支出251.96万元,占总支出的36.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6.53万元,下降29.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03万元,下降9.00%;项目支出减少242.50万元,下降49.0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2023年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2023年7月-12月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2023年未安排人大和政协事务支出、未安排列支历年财政暂付款,安排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1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8.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9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56.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办公运转、保安服务、临时工工资以及福利费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县属企业监督检查审计工作、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

2.其他税收事务支出55.70万元,主要用于财税收入征管工作奖励经费。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支部老党员补助工作经费。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需求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费资金。

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州级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

6.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3.7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

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3.2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

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8%。与上年相比减少295.63万元,下降30.30%,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减少59.74万元:死亡抚恤金未支出、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2023年7月-12月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减少235.89万元:未安排人大和政协事务支出、未安排列支历年财政暂付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物业管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业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6%。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推动乡村振兴、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普惠金融发展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54%,完成年初预算的4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2.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开展工作交流,支出较上一年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一年增加,主要用于检车费和洗车费;公务接待费比上一年增加,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1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财政厅、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到我单位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省级专项彩票基金支持典型示范项目申报调研、金融工作调研、全州新一轮国企改革及清理盘活资产资源调研、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及财政重点课题调研等产生的8批次53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6万元,比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行政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减少等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867.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2万元,固定资产733.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4.5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0201111

 [附件: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附件 梁河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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