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

浏览量:2121    作者: 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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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纾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烈士纪念碑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

9.承担全县双拥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梁河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顶层设计更加完善。按照“三级书记抓退役军人工作”要求,高规格调整了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形成了县委领导挂帅抓总、县政府领导牵头负责、40多家县直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不断充实,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召开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二是制度配套更加健全。出台了《梁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行标准体系和基本服务清单》《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我们制定了《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2023年新增退役军人就业1万人工作目标》《梁河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等配套性政策和措施,旨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快速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强化体系建设,基层服务迸发活力。

一是建好县级服务阵地。深入落实“五有”“全覆盖”要求,加快推动“从有向优”转变。结合两家三站建设,摸索出乡镇服务站建设新模式,实现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合署办公,在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政策法规宣传落实、工作任务衔接互助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取得1+1>2效果。二是建强基层服务实体。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根据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要求,共2家退役军人服务站已按质按标完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

3.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持续优化。

一是接收安置再提速。2023年,共接收退役士兵、士官28人,退出现役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3人,于8月安置上岗。积极主动服务符合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安置随军家属1人,协调随军家属调出1人,接收伤病军人1人。发放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9人39.33万元。二是教育培训再提能。我们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了一次技能培训,共有17名参训人员,其中14名已经取得了证书。参加适应性培训2批次,共31人。召开2023年返乡退役军人欢迎座谈会,通过退役士兵复学复读和就业扶持政策解读、体验葫芦丝制作过程实地培训等系列活动,为返乡退役军人营造温暖有爱、直接有效的就业创业氛围。三是就业创业再提质。主动面向市场对接企业用工需求,会同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3次,一年来共推送用工单位50多家,岗位300多个,新增就业人员4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2%。开展军创企业走访调研活动4次,促进了军创企业发展。四是优抚服务再提升。精准完成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坚持优抚待遇全对象、全类别按月发放,2023年共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581.91万元。春节和八一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11人113.83万元。加强对现役军人和立功受奖人员的走访慰问,今年来走访立功受奖人员50人,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21万元。常态化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采集数据2100条,已审核通过1933条。五是帮扶援助再提效。加大对退役军人的走访调研,做到反映“三难”来访人员必回访,一年来共走访退役军人42户,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实际生活困难,发放城乡困难补助资金67人31.16万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帮扶资金6人12.07万元。“解三难”169人次,救助金额20.15万元。

4.强化双拥共建,尊崇氛围日益浓厚。

一是军地团结一心,共谋发展。军地开展互动交流活动4次,认真落实“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工作制度,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发展、练兵备战。积极开展好军供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换防人员的餐饮保障,获赠“军民团结一家亲,双拥共建暖兵心”的锦旗。二是结对联系真情关爱。春节、“八一”期间,县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及现役军人家属、烈属、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并形成制度,春节、八一期间共走访慰问驻梁部队官兵以及重点优抚对象27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56余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结对联系退役军人13人,组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深入走访,积极开展“情暖老兵”系列活动。三是将尊崇优待融入日常生活。积极培育双拥模范共建单位,今年来新增发展伴山温泉酒店、中亚地产公司等18家企业签订了双拥共创合作协议。组织欢送新兵、欢迎老兵仪式4次。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上门悬挂光荣牌40余块,为现役军人送喜报50份,发放奖励金1.21万元。四是双拥共识持续深化。在“双拥一条街”新增双拥标识牌、宣传栏,投入资金5万元。在建军96周年来临之际,全县各单位、企业门口的显示屏、沿街广告宣传屏都滚动播放双拥宣传标语和宣传片。积极组织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共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表彰梁河县双拥先进组织6家、先进个人6名。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爱国拥军的氛围日益浓厚。五是红色血脉赓续传承。精心开展“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文明祭扫,全年有60余个团体1000多人开展祭扫活动,参加线上“祭英烈”活动的人数达到5000余人。加快推进烈士陵园项目申报建设,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持续推进《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 梁河分卷》的编纂工作,成立梁河县烈士纪念设施展陈内容和讲解词审查评审组,多措并举、深入挖掘英烈事迹,不断充实完善大典内容,为讲好梁河红色故事、英烈故事提供丰富素材。

5.强化意识形态,权益维护依法有序。

一是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意识形态网上学习宣传,紧紧围绕党的政策方针进行宣传,时时传播正能量。二是正向激励持续见效。组建老兵宣讲团,邀请抗美援朝老兵宾元寿、“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尹可保等担任宣讲员,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系列活动4次。培树正面典型,荣获德宏州最美退役军人杨新洲、最美拥军人物赵庆锋、最美军嫂黄秋芳获得社会广泛关注,向“最美”学习看齐成为风尚。三是作用发挥更加彰显。注重发现培养推荐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组建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1支,50余名退役军人活跃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应急维稳救援、全民国防教育、创文创卫、服务退役军人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若有战,召必回”的铮铮誓言。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评员队伍的建设,组建县乡两级网评员7人,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防矛盾纠纷和负面信息发酵。四是学法尊法形成自觉。结合本单位退役军人服务职能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所涉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五是基层稳定更加牢固。严格按照退役军人属地管理原则,联合有关部门落实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做好涉及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一年来,共接待退役军人、军烈属 48 余人次。目前,各类信访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到位,办结率100%,全县退役军人保持总体稳定,无任何越级上访事件及因接访不当而激化矛盾的现象。

6.强化自身建设,队伍本领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以学促行,提升政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会议学习、自检自查、党组会议排查、谈心谈话、述职评议、教育培训、民主评议、回头检查等途径,严格排查单位内部存在的“躺平式”干部,褒奖实干者。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第七轮巡察工作。我们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整改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向深度拓展,保证退役军人工作思想政治方向正确,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想干敢干、奋发有为,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所属单位1个,具体是:梁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含烈士褒扬纪念及设施管理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1个所属单位未进行独立核算:梁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含烈士褒扬纪念及设施管理所、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3.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08万元,下降4.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08万元,下降4.6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调出1人,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停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助缴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11万元,占总支出的26.97%;项目支出820.79万元,占总支出的73.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4.99万元,下降4.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3万元,下降5.99%;项目支出减少35.66万元,下降4.1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助缴及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停发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0.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2.死亡抚恤支出99.26万元,主要用于三属人员、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及优抚对象死亡丧葬补助;

3.伤残抚恤支出72.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军人补助;

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47.9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116.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消防员家庭优待金、现役军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6.其他优抚支出332.84万元,主要用于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城乡困难补助,双拥活动、服务中心工作等;

7.退役安置支出13.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8.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工作人员工资;

9.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10.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18.1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助缴及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55.08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调出1人,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停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助缴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支出0.1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万元,主要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2万元,抚恤发放 845.34万元,退役安置支出80.20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37.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保助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31%,完成年初预算的6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69%,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1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3.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县公车办划拨给我单位公务用车1辆,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时间为5个月,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时间为全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公务出差、处理突发事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和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我局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和工作调研、优抚优待及相关工作调研、军供保障工作、2023年“情暖老兵八一”慰问活动、展双拥工作调研、主题教育党课宣传及基层服务中心调研、全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现代化建设专项督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7批次49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工作人员调出一人,相应费用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0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万元,固定资产190.4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76301111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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