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决算公开

浏览量:1562    作者: 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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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一是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公共招聘力度,强化县内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体工商户用工岗位收集和推荐,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1人,完成目标任务150人的100.7%;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9人完成目标任务60人的131.7%;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5人,完成目标任务60人的158.3%;二是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25%,控制在州下达指标5.5%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5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5.78万人的109.86%(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66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56万人的106.4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5万人的100%(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41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0.39万人105.13%)。二是持续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政策,切实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共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001个,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020.97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111个。

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等相关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青年群体自主创业。同时,及时摸排返乡、留乡创业人员,引导和促进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创业,认真落实创业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扶持政策,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人,金额1745万元,带动就业190人,完成州下达任务95人的100%。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云南”提升行动,以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为导向,开展“点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使培训成果既能满足市场需求也能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全年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开展电子商务、电工、小儿推拿、挖掘机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20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70个班334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122人),完成州下达任务2420人138%。

2.全力深化制度改革,多层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持续不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一是以“八+N”类群体为重点,精准掌握被征地农民等13类群体基本信息并分类建立实名库,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企业、乡镇、村(社区)、家庭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政策解读和社保服务,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57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52万人的103.29%(其中:新增净参保1001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000人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97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9.8万人的101.73%;工伤保险参保1.63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63万人的100%;失业保险参保0.56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0.56万人的98.21%。二是落实困难群体助缴代缴工作,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完成困难群体代缴6507人。

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统筹制度,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利用;严把工伤认定政策关,积极稳妥开展工伤预防,加快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筑牢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屏障”;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的转换衔接工作,稳妥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贯彻执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调待工作,惠及全县4337名退休人员,发放资金455.06万元;落实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调整工伤定期待遇30人补发3.49万元,调整失业保险待遇160人次;落实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6.99万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6.95万人的100.23%;申领电子社保卡83892人,覆盖率达60.45%,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45%的134.33%。

深化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稽核,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健全稽核内控制度,严控业务经办流程,严格基金财务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提醒制度,筑牢基金安全网。全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6亿元,支出2.93亿元,领取待遇36.36万人次。

3.全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畅通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等方式多渠道引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断壮大我县人才队伍。2023年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18人(教育14人,卫生4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37人;安置“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人;2023年安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9人;特岗全科医生安置1人;安置退役士官3人。

激发人才内生动力。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依据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核准21个事业单位因编制变动岗位设置方案,办理66个事业单位共670人的空岗竞聘手续;畅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加大对县乡基层专业职评政策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召开全县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300余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审47人;依法依规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发挥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

大力挖掘本土人才资源。积极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工人培养工作,共申报培训22人,其中:技师8人,高级工13人,中级工1人;开展2023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申报成功3家企事业单位为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积极推荐县内在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工人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德宏州首席技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德宏州首席技师”6名。

4.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构建劳动关系工作新格局

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全年申报创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家、无欠薪企业2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提升集体协商质量,促进形成企业和劳动者共建共享、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新业态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强化普法宣传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全年共检查了辖区内新就业形态行业6户,其中:快递行业4户、外卖行业2户,涉及93人,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用工情况。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坚持“调解优先、裁决为辅”的原则,实行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积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选拔12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充实基层调解组织力量,覆盖全县9个乡镇和3家企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全年办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5件,其中:裁决结案4件,调解结案71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为94.6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100%。积极推广运用“互联网+调解”,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案件调解结案4件。

扎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好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补足、返还等管理工作,有效整治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充分发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依法受理农民工欠薪投诉举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接待窗口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欠薪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应,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农民工投诉无门、投诉无果的情况,全年共为3117名农民工讨回欠薪约6997.49万元。

深入开展“安薪行动”。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共摸底排查在建项目77个,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18个资金1592.65万元,截至11月24日已全部清偿完毕。

5.全力提升人社服务效能,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提升即办件比例,充分依托人社一体化平台,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实现打包办事件14个,提速办事项23个,简便办事项14个,实行告知承诺制10项,助力办事群众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进人社191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一步梳理事项经办流程,完成前台综合窗口设立,授权事项办理权限,实现负面清单以外的6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助力稳经济保就业。全年发放失业补助金38人次1.92万元,失业保险金887人次128.11万元;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为各参保单位减免失业保险单位部分527.16万元,减免个人部分281.0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2.91万元,涉及53家企业1205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9人4.9万元;一次性扩岗补助6户10人1.5万元;发放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510人,231.5万元;审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助奖补5.81万元,涉及2家就业帮扶车间。

6.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好梁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梁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397万元,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1258万元,完成率为90.05%;截至目前,财政拨付资金982.8782万元,资金支付率70.35%。

7.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大任务,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是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规范严肃开展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治“四风”,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常态化抓细抓实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作风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办、劳动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劳动监察大队、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保险办公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基金规划与财统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91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13.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09.01元,增长24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09.01元,增长241.3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纳入部门决算增加6522.09万元,202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346.78万元是人数616人比2022年增加20人,补发了2022年7-12月份的补贴;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增加106.96万元是人数171人比2022年增加20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91万元,去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就业见习补贴2.5万,去年未有申请对象;职业培训补贴400.86万元是补付2022年度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91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1.16万元,占总支出的72.34%;项目支出2742.43万元,占总支出的27.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05.21万元,增长240.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98.82万元,增长966.60%;项目支出增加506.39万元,增长22.6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纳入部门决算增加6522.09万元;项目支出是补付2022年度的职业培训补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71.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2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2.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5.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英才兴边”计划有关项目曹春叶首席技师专项工作经费。 

2.机关服务支出2.50万元,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办公运转。 

3.综合业务管理1.00万元,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办公费用开支。 

4.劳动保障监察支出1.96万元,用于劳动监察出差,办公费用开支。 

5.就业管理事务支出8.12万元,用于开展日常工作,临时工补贴,差旅费等办公运转。 

6.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8.03万元,用于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日常工作办公运转。 

7.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梁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的建设。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77万元,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2万元,用于开展“三支一扶”人员的安家费,考核奖。 

10.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0.69万元,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 

11.职业培训补贴支出400.86万元,用于开展全县职业培训2917人次的补贴。 

12.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07.21万元,用于开展全县268人的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13.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49.70万元,用于支付全县616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乡村公岗人员的生活补贴。 

14.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1.91万元,用于支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费。 

15.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5万元,用于就业见习补贴10人的补贴支出。 

16.促进创业补贴支出2.9万元,用于求职创业补贴29人的补贴支出。 

1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5.38万元,用于就业日常工作办公运转支出。 

18.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18.31万元,用于乡村岗人员515人生活补贴支出648.00万元、招聘会支出3.00万元、外出务奖补2676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支出267.31万元。 

1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50.97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部分直拨贷款机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13.6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014.05万元,增长241.9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纳入部门决算增加6522.09万元,202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346.78万元是人数616人比2022年增加20人,补发了2022年7-12月份的补贴;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增加106.96万元是人数171人比2022年增加20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91万元,去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就业见习补贴2.5万,去年未有申请对象;职业培训补贴400.86万元是补付2022年度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基本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共产党事务开支项目支出1万元用于2023年“英才兴边”计划有关项目曹春叶首席技师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5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5%。基本支出708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项目支出1572.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就业补助金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基本支出27.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9%。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69.2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乡村公岗补贴,普惠金融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项目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1.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9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1.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09%,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数0.45万元,支付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0.78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大于预算数0.56万元,支付了2022年公务接待欠账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5万元,增长18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7万元,增长18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88万元,增长18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0.78万元,支付了2022年公务接待欠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3年公车出行劳动监察,就业培训开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2023年开展基金检查、上海青浦区到我局开展第一批技能援教合作、福安市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公安、市场监督、联合单位根治欠薪行动检查、社会保险扩面增效调研、民生资金整治复查工作、青浦区到梁开展劳务协作、工伤调查、创业贷款担保调研等产生的接待共计15批次66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6万元,比上年增加6.01万元,增长16.23%,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办公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和其他交通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76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6.77万元,固定资产21.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95.8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1.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2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2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附件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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