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决算公开

浏览量:2430    作者: 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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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民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加强团结。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统一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民族宗教的政策措施,检查督促统战、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关系,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订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开展县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3.按规定审批办理宗教方面有关事务,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同组织各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邪教及利用宗教进行颠覆政权、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

4.沟通联系全县各族各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民族上层人士、遗孀遗属及台胞台属第二代、第三代子女的工作。

5.参与研究制定有关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安排和协调管理,参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并参与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6.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教育、民族医药(疗)、民族传统文化及少数民族文物古迹的收集、整理、传承工作,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联系,做好有关少数民族的外宣工作和文化交往工作。

7.按照县委安排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制度;按相关政策要求,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和有关人民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8.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县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举荐党外干部的工作。

9.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来访工作和有关事务工作,积极开展和扩大对外联系,做好有关少数民族的外宣和文化交往工作。了解掌握境外的主要宗教组织及活动状况,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指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按独立自主的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坚决抵制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州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拟订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通过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12.协调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民宗工作。指导各乡镇、农场做好统战、民宗工作,抓好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统战、民宗专干的业务培训。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为推动梁河高质量发展贡献统战力量。

1.切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把统战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校教学内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细化和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定位、任务清单,提高统战工作效能。

2.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部署的学习宣传,筑牢团结奋斗根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统战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实施好“同心.思想引领”工程,全力支持政协工作,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抓好培训,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促进“两个健康”,加强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他们凝聚在党的周围,拥护党,跟党走。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关璋村委会、特委纪念馆等44个国家级、省级、州级示范单位名单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导”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抓实“一网两单”工作,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教育、加强宗教团体管理、扎实开展“五进”活动,防范隐患和风险,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

5.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促进“两个健康”。认真落实梁河县《营商环境提升十条措施》,继续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认真办理“贷免扶补”,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工商联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宣讲,继续开展“民企永远跟党走,同心奋进新征程”党史学习教育、光彩事业活动;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培树一个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型。

6.统筹港澳台侨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积极在侨届群众中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贡献侨界力量深入开展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侨法宣传和维护侨益;发挥“为侨服务”功能,积极向省、州侨联申请华侨事务项目;加强对外联络联谊工作,讲好中国故事,增进华裔青年的五个认同。

7.抓实党建,打造过硬队伍。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实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守正创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县委统战部与县民宗局合署办公设二股一室,包括: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民族宗教股、台务侨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7.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5.23万元,增长25.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5.23万元,增长25.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71.14万元,增长46.55%;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收入减少和项目收入增加,基本收入方面减少35.92万元,在职人员支出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日常公用支出减少;项目收入是增加471.18万元,2023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73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2万元,占总支出的14.64%;项目支出1483.18万元,占总支出的85.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5.26万元,增长25.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92万元,下降12.37%;项目支出增加471.17万元,增长46.5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是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09万元,减少抚恤金14.81万元,减少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及通讯补助费1.68万元,减少了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方面:项目支出是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生产发展支出1133万元,增加203.86万元,民族工作专项2023年中国梁河葫芦丝文化旅游节支出增加97.31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资金支出17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3.1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83.1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栏杆建设;

2.民族工作专项资金239.92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民族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2023年中国梁河葫芦丝文化旅游节经费,傣族泼水节,景颇族目瑙纵歌节,佤族学会开展庆典活动,德昂族浇花节资金;州级领导工作经费给阿昌族学会山歌协会补助资金、州政协民族上层人士龚月泉遗址修复资金。

3.宗教工作专项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工作经费。

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特需、无党派、反渗透、佛教协会驻会补助生活费工作经费,统战专项资金。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6万元,主要用于傣族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经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费,佤族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经费,佤族学会活动庆典购买服装费,阿昌族学会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系列阿昌卷梁河部分编纂资金,景颇族学会工作经费等。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慰问统战对象和宗教界人士预算资金。

7.其他农业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资金。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6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二古城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曩宋乡曩宋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梁河县遮岛镇僳花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

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生产发展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生产发展五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1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贷款奖补和贴息20万元,主要用于是对六家企业进行补贴,分别是红云制药(梁河)有限公司,梁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梁河县优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1.其他农林水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对梁河县佤族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培训,梁河县芒东镇农民画之乡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培训。

12.民贸民品贷款贴息26.0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对四家企业进行补助分别是:红云制药(梁河)有限公司,梁河县帮盖酒厂,梁河县毛峰茗曲茶业有限公司,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慰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50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5.22万元,增长25.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是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抚恤金,减少驻村工作队员生活及通讯补助费,减少了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方面:项目支出是增加了2023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生产发展支出1133万元,增加203.86万元,民族工作专项2023年中国梁河葫芦丝文化旅游节支出增加97.31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资金支出1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是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民族工作专项,宗教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7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1%。主要用于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二古城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曩宋乡曩宋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梁河县遮岛镇僳花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补助生产发展五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对六家企业进行补贴,分别是红云制药(梁河)有限公司,梁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梁河县优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对梁河县佤族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培训,梁河县芒东镇农民画之乡民族文化艺术传承培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2022年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对四家企业进行补助分别是:红云制药(梁河)有限公司,梁河县帮盖酒厂,梁河县毛峰茗曲茶业有限公司,梁河县益坤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88%,完成年初预算的2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万元,决算为0.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67%,完成年初预算的2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0万元,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万元,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不发生一函多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无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超标情况,减少公务用车用量,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均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采购网内进行集中采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5万元,下降7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8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万元,下降74.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不发生一函多餐,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无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超标情况,减少公务用车用量,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均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采购网内进行集中采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民宗委、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局等到我单位开展统战、民宗调研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等产生的12批次7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7万元,比上年增加2.52万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69.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78万元,固定资产3.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3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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