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83    作者: 日期:2026/3/19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州、县城市管理领域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9.负责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能。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检查权。

10.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检查权。

11.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

12.参加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受理相应的投诉举报。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制订行政执法卷宗和台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执法活动安排;负责执法用车的调度管理;负责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城市道路开口许可,建筑装饰装修钢铝门窗施工安装许可,城市道路建筑施工临时占用许可,销售网点和其他项目设置占道许可,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绿化修剪、移植、砍伐、占用绿地许可审核工作,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负责组织起草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办、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执法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建立突发应急事件社会舆论导向处置机制,统一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行政执法信访处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承办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市场、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音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具体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等。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引领促住建领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强化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力度,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学习成果应用与转化。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优良党风引领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二)全力推进经济指标完成。加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契税补贴、公积金政策调整等,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提振市场信心,力争提高商品房销售面积。

(三)资金需求逐步缓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各类资金,包括环卫、绿化、执法等专项经费,协调解决资金拨付问题。同时,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和运营,缓解资金压力。

(四)强化工程与项目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日常管理。加强项目协调和督导,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推进,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五)提升基础设施与技术水平。逐步更新老化的执法装备和车辆,改善执法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推动各部门信息化系统衔接与信息共享,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六)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有改变。加快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问题,争取充实综合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争取提高协勤人员工资待遇,稳定协勤队伍,提高工作效率。

(七)优化房地产与住房保障工作。聚焦住有所居,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稳市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转型升级,培育房地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监管服务,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八)持续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建强专业执法队伍。全力争取资源要素保障,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加快推进智慧执法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确保执法效能提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3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其他人员168人(环卫工人及综合执法协管员)。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26辆,超编12辆。车辆超编制原因:一是2016年公车改革期间新购置的9辆环卫垃圾车无法新增公车指标,所以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二是2012年购买的3辆工程机械作业范围仅在垃圾场库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无需落户。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933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9335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3767990.41元对比增加1625367.59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绿化管养服务市场化运维费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93358元,其中:本年收入2539335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933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3767990.41元对比增加1625367.59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城区环卫绿化管养服务市场化运维费比上年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93358元,与上年23767990.41元对比增加1625367.59元,增长6.8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93358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0958元,与上年13192905.62元对比减少2371947.62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是环卫市场化运维后,环卫工人工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4572400元,与上年10575084.79元对比增加3997315.21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城区环卫绿化管养服务市场化运维费支出。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功能科目2013299一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744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及老干支部工作经费、书记及委员补贴支出。

2.功能科目20136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85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支出。

3.功能科目201390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工作事务——专项业务585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支出。

4.功能科目20801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211.36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功能科目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2111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4992.5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7.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1175.0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5693.9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3733.8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5456.8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029.38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22349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费支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新增运费支出。

13.功能科目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706576.4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557228.88元,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工资及大队协管员工资支出。

15.功能科目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90000元,主要用于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支出,县城路灯电费支出,绿化养护支出,餐厨垃圾委托处置费支出,垃圾处理场周边山体滑坡治理支出。

16.功能科目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3408577.6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环卫收费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7.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8381.28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2515428元(基本支出2515428元,项目支出0元);(2)津贴补贴15529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980元,项目支出0元);(3)奖金348507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07元,项目支出0元);(4)绩效工资1527528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528元,项目支出0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1175.04元(其中:基本支出931175.04元,项目支出0元);(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9190.64元(其中:基本支出349190.64元,项目支出0元);(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9723.30元(其中:基本支出409723.30元,项目支出0元);(8)住房公积金支出698381.28元(其中:基本支出698381.28元,项目支出0元);(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928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280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698613元(基本支出120613元,项目支出578000元);(2)差旅费8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000元,项目支出0元);(3)电费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元;(4)公务接待费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元,项目支出0元);(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7500元);(6)其他交通费25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00元,项目支出0元);

(7)委托业务费1205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52000元);(8)维修(护)费82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26500元);(9)工会经费11639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96.88元,项目支出0元);(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11)水费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生活补助25851.36(基本支出25851.36元,项目支出0元);(2)退休费29703.50(基本支出29703.5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2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0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4500元,较上年880000元减少465500元,下降52.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元,较上年预算7000元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7500元,较上年873000元减少465500元,下降53.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500元,较上年873000减少465500元,下降53.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减少原因:梁河县城区环卫、绿化管养服务市场化运维后,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梁河县城市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绩效目标:梁河县先后组织3批次共468人次开展地面污染源排查工作,覆盖5个社区、442家经营单位(场所)及5656户居民,累计排查出城市污水地面问题178个,其中包括污水空白区5个、河道污水直排口36个、畜禽养殖排污点1个、城中村雨污混流点137个。

(二)市政公共事业用水经费绩效目标:随着城市建设进度加快、绿化面积增加,市政用水量逐渐增加。本年用水费约2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3209.88元,与上年1331160.12元对比增加82049.76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2052000元,与上年868300元相比增加11183700元,增长1287.9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梁河县城区环卫、绿化管养服务市场化运维费;污水处理费、污水提标改造后运维费等本年列入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250251253.83元,其中,流动资产60532923.44元,固定资产9115635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91901736.26元,无形资产1600元,其他资产306658639.23元。与上年1137991092.8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260160.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3.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86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62290.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附件: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