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大厂乡

大厂乡关于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浏览量:1452    作者: 日期:2021/4/4
大厂乡关于做好清明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现正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防止清明节期间祭扫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形势,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此向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扫。清明节期间要做到“无烟扫墓”:禁止携带一切火源(打火机、火柴)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草地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上坟烧香、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倡导采用献花、植树、清扫墓碑、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寄托哀思,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健康、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从快从简开展祭扫活动,减少祭扫人员、减少祭扫区域停留时间,不组织也不参与家族式大规模扫墓、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并主动劝导身在外地的亲人不返乡祭扫。倡导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  

     三、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全乡群众要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倡议“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的原则,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出乡参与举办红白事活动,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等常态化防疫措施,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四、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全乡超市、药店、客栈、民宿等经营性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登记、佩戴口罩进入、清洁消毒”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五、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推行“文明祭扫 无烟清明”,积极倡导“讲文明 树新风”的社会风气。

      六、对违反相关规定将进行如下处罚:对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罚款,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倡导文明祭扫,改变传统祭扫方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携起手来,共度一个健康节俭绿色安全的清明节,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厂乡人民政府

大厂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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