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使梁河县大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大厂乡人民政府决定举行《梁河县大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梁河县大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否科学、合理、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9人。
1、我乡年满18周岁,涉及到2021-2035年梁河县大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利害关系人代表10人。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5人,从不同行业的申请人中随机抽选。
3、我乡县(乡)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4人。
4、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乡人民政府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公民,均可报名。旁听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欲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听证会报名表》到梁河大厂乡自然资源所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逐项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避免漏填、不可空白,并就其本人填写的《听证会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692-6955010
邮箱:1446754944@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7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梁河县大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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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省州市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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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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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梁河县大厂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1(盖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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