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大厂乡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浏览量:2655    作者: 日期:2024/11/6

梁河县大厂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据《中共梁河县委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梁委〔2024〕49号)、《梁河县大厂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梁办发〔2024〕21号),拟向梁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整体移交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债权、债务全部由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承担、负责。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大厂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