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防震减灾局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1219    作者: 日期:2023/1/3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8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防震减灾局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6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防震减灾职能有差距”的问题

(一)对部门重点工作重视不够。河西乡大坪子温泉地震观测站因2021年3月梁河引进项目实施被停测,由于县防震减灾局对重建工作重视不够,跟踪落实力度不大,直到目前该观测站尚未恢复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安排县政府分管领导督促开发商做好大坪子温泉恢复重建工作。二是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多次深入现场或通过电话与伴山温泉酒店开发商对接,协调恢复重建大坪子温泉地震观测站相关事宜,约定于12月29日开工建设。三是德宏州防震减灾局把更换原震观测设备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大坪子观测站优化改造项目,更新升级本台站地震前兆观测仪器,配置测氡仪1套、测汞仪1套、气象三要素1套,建成一个运行稳定、观测数据可靠、应震效果良好的标准化观测站,预计2023年5月前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运行。

(二)制度规定执行不严。2017年《梁河县防震减灾局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每周召开周震情监视跟踪例会,每月召开月会商会,每年召开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年度召开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2019年到2021年9月均未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此后再也没有召开过此类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为增强技术力量,县防震减灾局拟带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现已纳入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二是鉴于目前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单位内部无法实施年度会商、年中会商、月会商、周震情监视跟踪例会、震后趋势会商、紧急会商,取消了周震情监视跟踪例会”制度,修订完善了2017年制定的《梁河县防震减灾局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步将按照州防震减灾局安排部署,坚持开展年度会商、年中会商、月震情分析、震后趋势会商。

(三)工作机制运转不畅。一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广泛。县防震减灾局宣传教育工作,仅利用每年“5.12”防震减灾日,联合县科协等单位到县城街道上摆摊设点开展相应宣传和到较少学校开展援课和防震演练为主,深入乡镇、村开展地震防护知识宣讲宣传少。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9月全国科普宣月”重点时段,深入勐养镇芒轩村、平山乡平山村、小厂乡小厂村、河西乡二古城村和阳塘村等村寨及县城,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根据省、州统一部署,选取1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推广“五个一”活动,捐赠科普图书500册,中小学校举行地震应急演练100余场次,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讲座15场次,15所试点学校41个班级开展了地震应急主题班会,培养地震应急传播师16名。10月份15所试点学校推选1-2名学生参加了全省“防震减灾小小讲解员”比赛,获奖学生3名。三是注重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建立了县乡村防震减灾联络员、15所试点中小学校微信群,适时推送地震、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四是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协等部门,计划利用2023年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培训会议之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着力扩大社会覆盖面。

二是“三网一员”监管不到位。按照群测群防工作要求,防震减灾知识须培训到行政村,但实际培训工作没有跟上,今年“三网一员”人员仅要求上报了人员名单,没有开展业务培训,还存在部分“三网一员”人员不清楚自己职责任务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拟订了《关于做好全县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文件,待请示县人民政府发文后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防震减灾体系,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2022年11月编制了《“三网一员”工作手册》,从地震常识、“三网一员”工作职责、异常落实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待修改完善后印制下发至乡镇、村(社区)。三是拟订于2023年5月前通过线下或线上开展1次“三网一员”业务知识培训,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基层业务指导不够。近三年来,县防震减灾局干部职工到乡村开展工作调研不够,督促工作落实不及时,工作指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9日配合州安委会深入芒东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2022年9月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6场次,发放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读物500册,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三是2022年9月深入勐养镇芒轩村、平山乡平山村、小厂乡小厂村、河西乡二古城村和阳塘村等村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地震科普知识讲座,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四)执法主体建设有差距。一是执法检查队伍建设不力。2020年以来,持证执法的干部职工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从原来5人下降到现在1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梁河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二是2022年9月以来,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提高办事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求干部职工做好执法资格备考工作,积极参加全2023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力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均获得执法证书。

二是存在无证执法。2021年10月何学志和王文莲同志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情况下,依然对县内在建工程抗震设防地震安全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8日至10日选派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梁河县2022年法治建设暨行政执行人员综合培训班”为期3天学习,并通过学法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监管,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今后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发生。

(五)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不到位。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1-4季度意识形态分析报告“下步打算”内容雷同;2020年以主题党日学习活动代替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1次;2020年度工作总结中2021年工作计划部分无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梁河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4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保持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平稳态势。二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完善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工作机制,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天通过“学习强国”或“云岭先锋”及其他新闻网站开展自学,结合年初学习计划和党支部部署开展集中学习。2022年9月份以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文献。三是注重教育引导。2022年9月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争当优秀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回信精神及张桂梅、吞静等先进事迹,经常收听收看专家教授关于爱国主义方面的视频,激励党员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激发干劲,为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利用12月“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县妇联、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清廉家庭、促清廉社风”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12日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让每位干部职工树牢良好家风、建设廉洁家庭。

二是班子理论集中学习敷衍应付。2019至2021年度22次集中学习均无班子发言材料;2020年用一般日常会议代替8次理论集中学习,也未按《2020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领导班子理论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11个专题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围绕《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领导班子理论集中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以党支部集中学习、互联网自学、主题党日等为有效载体,以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心得交流等学习形式,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意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等重要文献,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与上级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2022年9月份以来,党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其中开展主题党日次,开展党课教育2次。

三是落实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不力。2020年未向“学习强国”平台供稿,未达到“年度向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供稿不少于5条,被云南学习平台年度平均采用率达30%以上”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关于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的通知”文件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的责任意识和目标意识。二是围绕“学习强国”需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加大选题力度,主动研究平台用稿规律和需求,精心组织选题,2022年9月以来向宣传部门报送各类信息简报12期,因本单位工作特点及职能所限,难以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政务信息,无法实现“年度向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供稿的目标要求。

二、关于“重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推进工作作风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一)扛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19年下半年没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梁河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单位主要领导自觉接受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提醒谈话,单位主要领导与干部职工坚持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梁河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合格等次。二是2022年3月9日学习传达了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零容忍》,传达了7月27日全州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狠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让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根基上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性。

二是“谁分管谁谈话”针对性不强。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局长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6次谈话,没有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存在提工作要求多,讲问题少。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组织学习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增强谈话的针对性,注重从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告诫、勉励,切实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针对段强副局长驻村工作、分管财务、公务用车等开展提醒谈话;针对王文莲驻政务大厅服务职能开展谈心谈话。

三是风险防控意识不强。2020年《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分管领导均未签批意见;2021年至2022年,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风险描述与防控措施均不对应。

整改情况对单位内部各股室进行全面梳理,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梳理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13个,修订完善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通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二)制定工作制度不严谨。2020年制定的《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一年累计旷工达15日以上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处理,一年累计旷工超过30日以上,年底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与2019年施行的《中华人共和国家公务员法》相悖。第十八章“男方护理假7天”规定与2018年修正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悖。“采取避孕措施而失败而造成的流产,小月份休假30天”,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悖。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了《公务员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组织修改完善了2020年制定的《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内部管理制度(试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内容,认真作了修正工作,建立健全实用管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履职担当,提高工作效能。例如,《工作纪律制度》明确了“旷工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考勤与请销假制度》明确了“法定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的期限和待遇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作风不实。一是材料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制定的《梁河县防震减灾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年”班子整改方案》,关于“汲取王俊强等严重违法案件深刻教训方面”,将王俊强错误打成“王私拿强”。

整改情况: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高度认识文字材料写作的重要性,要求做到认真细致、精益求精,在完成文稿写作任务后,精心研讨,力求写出高质量的文稿,不出现常规性或低级性错误,不让自己认为有“瑕疵”的文字材料轻易出手,努力实现文字材料质量的“零缺憾”。认真总结优缺得失,努力提高文字材料写作水平。

二是学风文风不实。副局长段强2020、2021年述责述廉报告约75%内容雷同;职工方芳、王文莲的个人《家风家教心得体会》一模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改进学风文风专项整治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学风、文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的问题,建立台账、深挖根源、及时整改,今后杜绝出现“内容雷同或相同”的问题。二是段强副局长2021年、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雷同,重新作了修改完善;干部职工方芳、王文莲的个人《家风家教心得体会》重新作了撰写。

三是网络抄袭时有发生。2021年何学志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心得体会、党史学习教育交流发言材料及董成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存在网络抄袭;董成党史学习教育自查评估,用8月份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代替。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弄清楚为什么要学党的历史、从党的历史中学习什么、学习党的历史要达到什么目的等问题。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三是撰写心得体会、发言材料,体现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今后杜绝照抄照搬或网络抄袭现象。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2020年5月21日省州工作组13人抵梁分别开展重点危险区实地调研和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当日和次日共接待两餐,存在重复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梁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梁办发[2021]1号)相关规定。二是涉及重复接待费用1170元,已由本单位相关人员如数退还上缴国库,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五)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一是工会收支管理不严格。县防震减灾局截止目前未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号,未实行工作经费独立核算;2019年、2020年未收取工会会员费。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总工会申请成立了“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工会委员会”机构,刻制了工会专用印章”,设立工会经费银行专门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制定工会管理制度或办法,确保本单位工会正常运转。二是按照德宏州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工发[2021])文件精神,按规定补交了2019年、2020年未收取的工会会员费,共补缴会员费1506元,已全部缴入工会专户管理。

二是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19年5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四次工作接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在今后公务接待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二是鉴于财务账目已完成报账手续,无法重新结算,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是报账附件不齐。2020年报销一次到芒市开会过路费无会议通知;2021年6月发放平坝村3户家庭困难生活补助,无村级证明及签章;2022年5月与芒市腾瑞商行签订地震科普宣传册合同已付款,却无购买方公章及法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会计法》等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制度、报销流程,严把报账手续关。二是对反馈“报账附件不齐”问题,目前已补齐了相关报账附件,完善了相关报账手续,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是收缴伙食费未入账。2022年州局一行4人两次分别到梁河指导工作,收缴伙食费未入单位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梁河县财政局、梁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梁财字[2021]87号)文件精神。二是鉴于财务账目已完成报账手续,已无法退还两次收取的伙食费重新缴入专户,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建设方法措施不多”的问题

(一)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支部未在年初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也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2022年4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二)落实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一是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集中学习仅简单领学文件、文章节选,学习交流讨论不多,普通党员自主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心得撰写少,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如2019年集中学习12次,交流研讨只有2次,普通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仅有1篇。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名党员积极参加了“2022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积极专题学习培训,采取上党课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在学习研讨上下功夫。二是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主题党日未正常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本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切实落实好“主题党日”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主题党日覆盖每名党员,促进党内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执行“政治生日”制度不认真。如2019年、2020年未开展“政治生日”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员信息系统台账,建立党员“政治生日”花名册,确保每位党都能过上一个有意义的“政治生日”。二是通过赠送“政治生日”贺卡或者推送微息祝福信息,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谈感受和追忆入党初心、谈心谈话等活动。2022年均按党员入时间赠送了“政治生日”贺卡。

四是党务公开不及时。党支部对党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党务公开不规范。如2019至2021年云岭先锋APP未录入党务公开内容,2021年党支部未设置党务公开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确保本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制作了党务公开栏”,按要求公开相关内容。三是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在云岭先锋APP上录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是党员积分评定重视不够。2020年1-12月、2021年未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员完善了2020年1-12月、2021年12月党员积分评定工作。二是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每位党员坚持按月做好积分评定工作。2022年1—12月3名党员均规定开展了党员积分评定工作。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如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本次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步骤召开,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组织生活程序不严格。未按照组织生活会步骤开展。如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无征求意见,班子未制定整改清单。

整改情况:将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方法:做好对照检查,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评议,制定整改清单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161329;地址:梁河县振兴路13号(县政府二楼)。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