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6941    作者: 日期:2019/10/23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000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服务能力提升,做好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服务能力,服务好群众,交警大队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落实放管服措施,一是26项行政职权许可,承诺从不同时限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二是驾驶证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实行当天考试,当天制证,当天领证;三是利用微信,交管12123APP实现自助处理简易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驾驶证补证、换证。四是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制度,创新引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机制,邀请法院法官进驻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提高调解成功率和执行率,同时推行事故下乡调解,降低群众往返经济成本和办事困难;五是对边远山区开展摩托车送考、送检业务下乡服务;六是对现有车驾管业务推行一窗办一站办服务,群众在提供合法有效材料后做到即来即办、当日办结;七是违法处理窗口安装交通违法处理自助设备,实现处理与缴纳罚款自助式办理;八是推行周六上午办公服务;九是投入资金107800元,在窗口服务大厅购买自助终端服务机、自助选号机、叫号机、人脸识别系统,实行叫号服务和一窗式服务。

今年以来,大队共开展下乡考试便民活动56次,与去年同期51次相比,增加4场次,上升7.8%,为全县6290名群众办理了摩托车驾驶证考试,与去年同期5465名相比,增加825名,上升15%,3424辆摩托车通过了安全技术检验,与去年同期3314辆相比增加110辆,上升3.3%,微信简易道路交通事故处理391件,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事故67起,调解事故案件140件,调解成功率为95.71%。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形势,结合全县实际,交警大队积极联合安市、交通、运管等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统一夜查行动“严重交通违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查出超员违法等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形成了严管、严处的高严态势,有效遏制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全县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493件,与去年同期查处30981件相比,查处量增加3512件,上升11.33%;其中现场查处11077件,与去年同期现场查处14089件相比减少3012件,下降21.37%。(其中:无证驾驶850件,饮酒驾驶18件,醉酒驾驶6件、超速行驶2923件,违法停车4840件,其他违法25856件,暂扣车辆1554辆)。

预防事故,成效显著,稳中有降。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梁河辖区共计受理道路交通事故791起,造成21人死亡,679人受伤,财产损失299140元。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774起相比,增加17起,上升2.20%;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24人相比减少3人,下降12.50%;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663人相比,增加16人,上升2.41%;财产损失与去年366430元同期相比,减少67290元,下降18.36%。事故四项指数呈现“二降二升”(死亡人数、财产损失下降,受伤人数、发生起数上升)

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为全面强化宣传警示教育,做到曝光一人,警示一片作用,结合我县边疆民族特色,交警大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一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行动。对典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通过电视和双微媒介进行曝光,电视台记者进行随警作战;二是开展客货驾驶人大教育行动,结合两个教育,和不同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走进客货运输企业,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三是开展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在今日头条、云南法制报、平安德宏、梁河警方、梁河交警等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宣传信息100余条;四是开展下乡宣传教育,通过公安交通车管下乡服务,对边远山区进行集中宣传,以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碟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56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摆放宣传展板300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播放宣传光碟56场次,群众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加大城区综合治理力度,优化城区交通秩序环境。组织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团结路、文化路、振兴路等重点路段,特别是城区两个农贸市场(宏兴市场、农贸市场)周边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继续强化电子监控管控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了3套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勐底路下段2套、振兴路1套)现已投入使用全力提升城区交通科技管控能力,确保城区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稳步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方案,814日召开了全县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和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并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我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截至1120日,全县黄标车淘汰任务数493辆,已淘汰492辆,剩余1辆,淘汰比例99.80%,其中营运黄标车任务数19辆,淘汰19辆,淘汰比例100%,在全州实现第一家营运黄标车淘汰比例百分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公安交警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末实有民警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在职实有民警27

退休人员4人。

交通协管员编制65人,其中:属于财政供养编制55人,在职实有人数5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05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21万元,占总收入的97%;其他收入32.66万元,占总收入的3%。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财政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临时增加了黄标车淘汰项目及安排兑付淘汰费208.2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2.07元。其中:基本支出863.81万元,占总支出的81%;项目支出208.26万元,占总支出的19%;无其他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按时拨付相关款项,导致工作支出无法及时结算,故支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对年初预算时安排的行政项目支出进行结算。只在年中由于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要求,该项工作所涉及的淘汰费兑付资金使用完成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对比增加26%,增长主要因素是黄标车淘汰项目的淘汰费兑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0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包括民警及协管员工资、协管员社会保险,占该分类支出的73%。其余部分为开展工作需要支出的业务(办案)、车管成本等日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用于支付在职民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3.住房保障(类)支出2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用于支付在职民警的单位部分公积金。

4.节能环保支出20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用于兑付黄标车淘汰项目的淘汰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5万元,完成预算的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年度“三公”经费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增加18.39万元。增长464.39%。原因为:1、2018年度我单位使用中央政法经费装备费购置两辆执法执勤车,价值18.4万元。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比去年减少0.01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4万元,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表中17辆包含摩托车数量)。主要用于城区秩序管理、辖区道路巡逻、事故现场勘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7万元,减少18.57%。但原因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各种款项未能拨付或拨付时间较晚无法使用造成的,大量工作实际已经开展、完成,故无法完整及时的反映年度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531.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62万元,固定资产39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后新办公区数据尚未确认入账;报废报损资产141项,账面原值82.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1.43 

137.62 

393.8 

 

102.04 

 

291.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固定资产中没有房屋构筑物类别的数据,是因为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搬迁后,2017年处置原有资产,而新迁建的办公区各项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中,在未完成办理前,具体数据不便确认入账,故该栏中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111

 

  [附件: 5.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10221112261542019102304120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