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全州车驾管现场办理业务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月24日起,逐步恢复全州车驾管现场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车管所将于2月24日起,恢复全州车驾管窗口业务(含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各车驾管便民服务站)
二、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持续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学习,现场教育继续暂停,预计恢复时间为2020年3月2日。
三、全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继续暂停,预计恢复时间为2020年3月2日。
四、持续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建议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yn.122.gov.cn/)”申请和办理下列业务,由车管所网办中心受理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需车主提供制作行驶证的机动车照片)、六年免检车辆申请免检标志、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
驾驶证业务:驾驶证期满换证(需先进行驾驶人体检)、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坏换证、超龄换领驾驶证(需先进行驾驶人体检)、延期换领驾驶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疫情期间,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二、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工作,确定无异常后,方能进入办理场所办理业务;
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四、保持办公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五、非办理业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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