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枝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宣传执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梁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紧紧围绕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辖区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烟花爆竹案件、事故。
针对违反通告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管理服务工作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一是严格执行《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梁政告【2022】01号),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范,认真落实显性用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等部署要求,加强燃放高峰期间治安巡逻防控,强化群众集中燃放区域、禁限放区域的巡查。二是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在烟花爆竹领域的执法行动,为禁限放营造良好的环境基础。根据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零售经营需取得零售许可,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点的取缔工作。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放行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河县公安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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