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岛镇、芒东镇、九保阿昌族乡人民政府:
为切实推进梁河县松山河水库工程建设,确保松山河水库建设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以下范围内(具体征地方位以设计单位现场勘查打桩定界为准),除本通告涉及的水利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 不得新栽种经济果木,不得新开垦荒地和植树造林,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梁河县松山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遮岛镇水箐村委会、九保阿昌族乡安乐村委会、芒东镇户那和那勐村委会等征地红线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婚嫁和大中专院校毕业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及刑满释放回原籍人员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一律不得享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有关政策。
三、通告发布后,项目法人应当与工程所在地政府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征地实施调查工作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物指标的真实、全面、准确,确保移民的合法迁移。
四、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的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移民政策法规宣传解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原文:https://www.dhlh.gov.cn/Web/_F0_0_66P8K7VR0D7DC3AD6F05426CB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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