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梁政办发〔2025〕19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 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浏览量:1623    作者: 日期:2025/8/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梁河县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德政办发〔2025〕21号)精神,努力实现梁河县蚕桑产业生产规模化、布局区域化、技术实用化、蚕茧优质化、效益高效化,推动蚕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结合梁河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提出的“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和梁河县“十五五”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工作意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东桑西移”发展机遇,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和农民增收渠道,力争在“扩面积、增养殖、强科技、提效益、创机制、稳发展”下功夫,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激发蚕农自愿发展蚕桑内生动力,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种植大户,持续把蚕桑产业培育成全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稳定产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在现有2700亩桑园基础上,新增桑园面积5000亩,其中:2025年新植桑园面积500亩,2026年新植桑园面积2000亩,2027年新植桑园面积2500亩,全县桑园总面积达到7700亩以上,力争鲜茧总产量达900吨以上,农业产值达4500万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新植桑园任务。以平山乡为主,辐射带动九保乡、曩宋乡等其他乡镇发展,现有及今后群众自愿发展的桑园面积和养蚕的纳入全县蚕桑发展计划,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和技术服务。2025—2027年全县新种桑园面积5000亩,其中:平山乡2100亩、九保乡1140亩、勐养镇800亩、曩宋乡560亩、小厂乡400亩。


(二)蚕茧生产任务。2025—2027年全县下达小蚕供育20000张以上,鲜茧产量900吨以上。


(三)养蚕大棚建设任务。2025—2027年全县下达新建养殖大棚80000㎡,农户建设养蚕大棚须达到标准蚕房要求。


(四)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全县新增示范基地2个(平山乡勐蚌村、上河东村),新植桑园面积不低于300亩,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规范、管理到位。持续扩大种桑养蚕收入10万元以上的群体,重点培育收入20万元以上的示范户,着力打造收入1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小组、示范村及示范乡镇。


四、政策措施


(一)政府扶持政策


1.桑园桑苗补助。新植桑园所需桑苗由农户自行向企业购买,嫁接桑每亩种植桑苗1200株左右,杂交桑每亩种植桑苗2200株左右。新植桑园经县级验收、州级复核合格后,种植嫁接桑苗每亩补助桑苗款600元(州级补助300元,县级补助300元),种植杂交桑苗每亩补助桑苗款300元,不足部分由农户承担。当年新植桑园县级验收不合格的,由农户补植后第二年再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同等补助,验收不合格的不补助;农户用于补植所需的桑苗,由农户自行购买。


2.养蚕大棚建设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农户先按蚕棚验收标准要求建好养蚕大棚,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养蚕大棚按50元/㎡给予补助。


3.贷款贴息资金补助。贷款贴息资金主要用于农户桑园新植、老桑园改造提升、蚕房建设、管理投入等贷款全额贴息(每1亩桑园,贷款额度以5000元为上限、贴息周期以实际发生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1年)。


4.农机具购置补助。种桑养蚕户需购置农机具的,按照国家当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给予补助(所购农机具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补贴范围内)。


5.高产连片示范基地扶持。被确定建设成为高产连片示范基地的,面积达50亩以上,由乡镇、行业部门积极申请项目,在蚕棚、桑园道路、灌溉沟渠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6.在桑园桑苗、养蚕大棚建设补助的补助资金上,有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实施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补助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按项目制定的补助标准执行,不重复补助。无项目实施的按财政资金补助标准执行。


7.蚕桑生产目标任务工作经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每新植1亩桑园经验收合格县财政补助工作经费50元,工作经费的30%用于县级产业发展(召开蚕桑会议、年度产业验收、工作调研等),70%用于乡镇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二)公司扶持政策


1.按时、按质、按量向蚕农供应3龄合格小蚕,蚕头数不低于30000头/张;小蚕共育费(含蚕种款)暂由企业赊垫给蚕农,价格按照295元/张计算,赊垫款待农户交茧时扣回。


2.桑苗及蚕用物资赊垫。蚕桑企业负责桑苗、蚕种、方格簇、蚕用农药等生产物资的垫资供应及政府补助农户桑苗款不足部分的垫资,待群众交茧时逐年扣回。


3.按500亩桑园配套1名技术员,负责种桑养蚕技术指导、服务、咨询及蚕茧收购等。


4.“一次多养”奖励。2025年实行:一人一批次养蚕3张以上,张产达到42公斤以上,每公斤鲜上茧奖励蚕农2元;一人一批次养蚕4张以上,张产达到42公斤以上,每公斤鲜上茧奖励蚕农2.5元;一人一批次养蚕5张以上,张产达到42公斤以上,每公斤鲜上茧奖励蚕农3元。2026年以后,持续进行奖励,具体奖励以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文件为准。


5.蚕茧收购政策。按照优质优价、劣质低价原则,重点测评蚕茧的“鲜壳量”“上车茧率”“含水率”“好蛹率”等指标进行议评收购,上茧收购中准级价50元/公斤(鲜壳量10.5克为中准级),蚕茧收购评级指标及定价标准见附件4。


6.鲜茧生产奖励。农户每上交1公斤鲜上茧,公司将鼓励奖励当地村委会1元,奖励在当年收购蚕茧结束后兑付到位。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蚕桑产业是州委、州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随着政府的重视、种养管理技术水平的提升,已慢慢被老百姓所接受这项特色产业。据统计,2024年全县种养殖户148户,共养蚕1701张,共收购蚕茧15批,产茧81.43吨,产值413.27万元,上茧平均收购单价每公斤51.82元,平均亩产值4591元。蚕桑产业已经成为当地老百姓增收又一经济增长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全链条重塑蚕桑产业”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加快发展蚕桑产业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坚定发展蚕桑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蚕桑产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创新观念,把蚕桑产业纳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各乡镇、各单位驻村工作队、县蚕桑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配合协调,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蚕桑产业加快发展,确保年度产业任务指标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下达任务的乡镇要再细化措施,将任务落实到村到社到户到地,以利于产业经营和管理。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各单位驻村工作队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妥善处理好粮、蔗、烟、桑的产业关系,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广泛宣传,把蚕桑产业扶持政策、发展行情、种养技术、经营运行方式等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通过讲政策、比实惠、强服务、抓典型,坚定各级干部群众发展蚕桑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县乡农技推广人员要与企业技术人员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蚕桑生产技术指导服务;蚕桑企业要严格按照每500亩桑园配备1名技术员的要求配足技术人员,要重视培养本土技术人员,逐步实现技术人员本土化,确保企业配备的技术人员留得住、好沟通、技术指导到位。行政村种桑养蚕户的培训率要达100%,确保每户都有2人以上懂得蚕桑种养技术,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种植质量。为确保年度种桑养蚕质量及效益,对新植桑园的农户必须先将种植地块落实上报乡镇,经乡镇和企业技术人员对种植农户和种植地块进行核实,对不适宜持续发展种桑养蚕的乡(镇)、农户及种植地块不再安排种养计划,对适宜种桑养蚕的地块必须在完成好整地备耕后,经乡镇和企业技术员查验合格才能领取桑苗进行种植。企业技术员要指导好农户规范种植,把好种植质量关,提高桑苗成活率和桑园成园率。


(五)强化提质增效。以提高桑园管理水平和养殖技术为重点,提高种桑养蚕的效益,充分调动农户自行发展桑园的积极性。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引领、技术指导、农资补助等措施引导农户管好桑园、养好蚕,技术员要对弃管、种植后不养蚕的农户进行跟踪,查明原因,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农户买卖桑叶、引进大户租赁、流转、托管等方式,把弃管、弃养的桑园管起来,真正发挥其效益,对弃管、弃养和故意挖毁桑园享受过政府产业补助的农户,在后续的产业发展中不得再享受产业补助政策。


(六)强化责任考核。县人民政府将蚕桑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县主要目标考核,任务乡镇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抓蚕桑产业工作,有2—3名工作人员具体抓业务工作。县级将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验收办法,采取日常督促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增强考核验收的真实性、时效性。对验收不合格的桑园取消州县两级补助资金,由于桑苗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供苗方自行协调解决,在桑苗和小蚕苗供应上,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盈江中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建立补偿机制,对数量不足、质量不达标的苗木(小蚕苗)要给予农户补足。


(七)强化部门联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务实创新,形成推动合力,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途径增加对蚕桑产业发展投入机制,共同承担起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责任,共同解决蚕桑产业发展中的痛点、难题。在资金保障上,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落实好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中央和地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优先保障桑苗补助资金、农户养蚕大棚建设资金、产业道路建设资金等。在新植桑园备地和蚕棚建设用地上,各乡镇要积极作为,围绕全县蚕桑产业区域规划,细化落实到村到地,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协调解决用地中的痛点、难点,为乡镇指出具体可操作的方案,确保蚕农能种能养。


每年7月31日前乡镇完成当年新植桑园面积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8月30日前县级完成当年新植桑园面积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9月30日前州级完成对县级上报面积的抽查验收。

      附件:1. 梁河县养蚕大棚建设验收办法

             2. 梁河县新植桑园种植技术标准及验收办法

             3. 梁河县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表]

             4.德宏正信蚕茧仪评收购定价表]



原文:https://www.dhlh.gov.cn/Web/_F0_0_6AGT0DZT0DCDEF5D34034CD685.htm


文章来源:梁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