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打击整治】行政拘留 8 天、罚款 1000 元!两名男子酒后滋事被处罚

浏览量:1155    作者: 日期:2026/4/24

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打架斗殴,酒后滋事等违法行为,近日,梁河县公安局芒东派出所依法查处两起酒后打架斗殴案件。

案件一:4月7日凌晨,芒东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某烧烤摊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经查,系常某某因饮酒过量、言语过激、辱骂他人,与他人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常某某情绪失控,持板凳对他人头部实施殴打,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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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4月8日下午,芒东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某烧肉米线店内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经查,系黄某某与同行人员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推搡,后黄某某持板凳对对方实施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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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案件的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询问相关人员等工作,快速固定案件证据,依法对两起案件的违法行为人常某某、黄某某各予以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并各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已将二人送梁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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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梁河警方郑重提醒:饮酒后应当自觉约束自身言行,理性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禁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持械伤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梁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