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办园任务,实现办园目标,在人事制度上引进择优聘用制度,特制定遮岛镇中心幼儿园聘任制度。
(一)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爱岗敬业,爱生爱园,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示范,堪为师表。
4、具有全新的教育理念。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前教育及相关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指导能力。
(二)聘任程序:
1、幼儿园根据核准的编制数及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招聘人数,说明招聘条件。
2、应聘者自愿报名,也可幼儿园向上级人事部门推荐。
3、由县教体局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招聘考核。
4、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现场面试)择优录用。
5、招聘后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首聘或解聘。
6、园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三)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梁河当地标准发放。
2、教师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
3、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