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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逸夫楼)招生简章

浏览量:4356   作者:  日期:2023/11/21


学校简介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逸夫楼),位于美丽的葫芦丝之乡—梁河县城东北边,学校的前身为梁河县遮岛镇常寨小学,2000变更为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小学,2007年梁河一中初中部剥离到我校,学校升格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更名为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2011年9月,我校小学1至6年级剥离到了遮岛小学,成为一所初级中学。  

学校已被列为云南省千所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目前共有20个教学班,七年级8个班,八年级6个班、九年级6个班,在校学生906人,现有教职工73人,专业技术人员67人,其中高级教师16人,一级教师39人,二级教师11人。工勤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6人。学校占地1999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7278平方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以来,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各项硬件设施基本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以“明理诚信、励志创新”为校训,以“团结拼搏、乐学多思”为校风,以“严谨善诱、奉献进取”为教风,以“勤奋好学、自律创新”为学风。目前共毕业了十四届学生,连续十四年中考总分平均分、单科平均分、及格率在全州均排在前列。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云南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梁教体发〔2023〕16 号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和《梁教体发〔2023〕17 号关于印发《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确保2023年度秋季学期招生工作任务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1.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小升初免试入学”规定,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等信息全面公开。

二、招生计划七年级新生预计招生共8个班,共计400人(含跨片招生40人)。

2023年民寄校面向各乡镇跨片招生分配表

 

乡镇中心校

指标数

梁河县九保中心校

4

梁河县河西中心校

4

梁河县曩宋中心校

5

梁河县平山中心校

5

梁河县小厂中心校

3

梁河县大厂中心校

2

梁河县芒东中心校

12

梁河县勐养中心校

5

合计

40

备注:1.各乡镇跨片区的学生及家长需到小学领取、填写《梁河县县城中学推荐入学申请表》并于7月10日前交中心校,各乡镇中心校于7月11日前统一将申请表交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申请表上交后拒绝修改。2.各乡镇跨片区学生招录方式:录取依据主要参照学生五年级下学期综合考评、六年级上学期综合考评和六年级下学期全县模拟综合考评进行核算,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范围1.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队现役军人子女及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2.遮岛镇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落户、迁入日期截止学校报名结束前)的南甸社区、勐底社区、振兴社区、团结社区四个社区的生源;梁河县遮岛镇内及中央、省、州驻梁机关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易地搬迁到南甸、勐底、团结、振兴社区安置点(常寨分散安置点、龚家巷分散安置点、吉富村集中安置点),大厂永平村集中安置点)的生源;本县教师子女;全县跨乡镇招生40人。 3.其他户籍符合5个招生条件之一且地址在南甸、勐底、团结、振兴四个社区的适龄学生;国企、央企正式员工,且工作地点在遮岛镇辖区人员子女;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人员子女。

5个招生条件为:

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买房且持有房产证(注: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经商且持满一年营业执照,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店,实体店的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地址在遮岛镇。③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务工且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且务工地点在遮岛镇。④其父母工作调到遮岛镇,需提供在编在岗工作单位签章证明。⑤父母其中一方有居住地址在遮岛镇辖区的居住证。

四、招录方式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二批次,再录取第三、四批次。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学生;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名额时,采取随机派位(摇号)或抽签方式进行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只占一个学位),并停止下一批次招生,总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未被我校录取的,若县城另一所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将由县教体局采取随机派位(摇号)或抽签方式调剂到另一所学校。未被县城学校录取的学生调剂到县城周边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经我校录取的学生,根据招生片区,由县教体局将学籍划入后不予退档。第一批次招录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在职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梁河县内的以及驻梁河县外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梁河县内的现役军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其他优待对象以及后期上级发文规定的优待对象,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第二批次招录遮岛镇户籍的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的生源,易地搬迁到南甸、勐底、团结、振兴社区安置点的生源,梁河县直属单位及中央、省、州驻梁机关单位且单位地点在遮岛镇招生片区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中央、省、州到梁河县挂职、任职人员子女,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人员(法人)子女,本县教师子女,全县跨乡镇招生40人,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第三批次招录遮岛镇外其他外来户籍中,国企、央企正式员工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招生片区内买房且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的;经商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三年国税、地税纳税完税证明以及营业执照,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店,实体店的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地址在遮岛镇的法人子女;务工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三年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且务工地点在遮岛镇,并能提供一年以上务工单位发放的工资流水的人员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居住地址在遮岛镇辖区的居住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三年的;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

第四批次招录遮岛镇外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学生符合5个招生条件之一且地址均在划片区内的其他适龄学生。

五、报名时间 1.7月10日前各乡镇跨片区学生及家长到小学领取、填写《梁河县县城中学推荐入学申请表》并交中心校。2.7月17日前符合第三、四批次招录条件的适龄学生监护人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教务处审核(逾期不交的不予受理)。

    3.7月18日上午9:00第一、二批次学生带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注册。

六、报名所需材料1.遮岛镇户籍学生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父、母亲页和学生本人页),异地搬迁户需持乡镇和扶贫办等有效证明。2.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教师子女需提供父母任教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3.其他户籍: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买房的,提交房产证(注: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经商的,提交其父母一方满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即2022年8月31日以前开始经营,经营许可证核定地点为遮岛镇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实体店视为有效)。③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务工的,提交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且务工地点在遮岛镇视为有效)。④其父母工作调到遮岛镇的,需提交在编在岗工作单位签章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⑤父母其中一方在遮岛镇暂住的,提交地址在遮岛镇辖区的居住证(复印要求,见第九条5)。4.属乡镇跨片申请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到中心校填写《梁河县县城中学推荐入学申请表》,在第一志愿栏处必须填写“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并于7月10日以前交中心校。

七、招生联系人、电话徐老师

邵老师 

 

 

         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2023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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