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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幼儿园招生简章

浏览量:3962   作者:  日期:2023/11/28

一、招生计划

梁河县幼儿园计划招生275人,其中:总园175人,5个小班;一分园100人(2个小班70人,中班补招22人、大班补招8人)。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中班:招收年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大班:招收年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够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三、报名条件

(一)遮岛镇户籍适龄幼儿(以户口簿登记为准,户籍落户、迁入日期截止学校报名结束前)。

(二)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幼儿(进城务工、经商、买房、工作调入、居住等随迁子女)符合5个报名条件: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买房且持有房产证(注: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经商且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营业执照,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店,实体店的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且地址在遮岛镇。③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务工且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且务工地点在遮岛镇。④其父母工作调到遮岛镇,需提供在编在岗工作单位签章证明。⑤父母其中一方有居住地址在遮岛镇辖区的居住证。

四、优待及照顾条件

(一)符合《德宏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梁河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条件的军人子女优先录取,学校报名开始时到学校报名,并于报名结束前将资格审查材料(①军官证、警官证等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证明军人与子女间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③其他证明材料)报送至梁河县军人子女优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后梁河县军人子女优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料提供县教育体育局。

(二)符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规定条件人员子女优先录取,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资格审批表》《学前教育阶段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优待需求统计表》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报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审核,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批复核后,转发县教育体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教育优待政策协调学校办理接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手续。

(三)符合《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政〔2018〕164号)规定条件人员子女优先录取,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了解掌握教育优抚对象信息后逐级上报审核、公示后,转县教体局协调学校接收入学。

(四)为激励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本园在职在岗的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在园就读。

(五)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的人员(法人)中,截止学校报名结束前,在梁河县累计投资总额实际到账资金数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投资者子女,可任选就读学校;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投资者子女,可纳入第一批次。

(六)截止学校报名结束前,县内企业、公司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法人代表或工商部门认定的股东子女入学可纳入第二批次。

(七)截止学校报名结束前,个体工商户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子女入学可纳入第二批次。

(八)怡心花园一、二、三期一手房人员子女、孙子女(后期转让的房主子女、孙子女入园不纳入优先考虑范围,且一手房每套房产优先名额累计不超过2名),若按照录取办法在参加前两个批次录取时未被录取的,将按照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5%进行优先第三批次录取(剩余符合条件的幼儿数未达到5%的,按实际数予以全部录取),未被录取到的,若第三批次还有名额将参加第三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选择第二、第三志愿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民办)就读。 

(九)符合后期上级发文规定的优先录取对象,可参加录取。

                         

五、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不进行划片区招生,家长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1)自愿选择园区填写好报名表,报名时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资料审核合格后按照我园录取办法及报名志愿顺序分批次依次录取。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名额时,采用现场抽签方式进行录取,并停止下一批次招生。双胞胎或多胞胎只占一个学位,总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六、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次

招录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在职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梁河县内的以及驻梁河县外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梁河县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其他优待对象以及后期上级发文规定的优待对象;本园在职教师子女;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

(二)第二批次

招录遮岛镇户籍适龄幼儿,梁河县直属单位及中央、省、州驻梁机关单位且单位地点在遮岛镇招生片区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中央、省、州到梁河县挂职、任职人员子女,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人员(法人)子女,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

(三)第三批次

招录其他户籍符合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七、其他说明

(一)符合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均可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录取依据以报名材料为准,因为材料问题造成的录取失败自行承担责任。

(二)符合后期上级发文规定的优先录取对象,可参加录取。

(三)梁河县幼儿园两个园区录取结束,未被录取的幼儿自愿选择就读其他幼儿园。

(四)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资料审核,现场抽签全程由县教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并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八、招生流程

(一)现场资料审核,2023年7月12日—13日(8:30—11:30 , 14:30—17:30),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持报名相关材料带幼儿到梁河县幼儿园(勐底社区旁)报名登记。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资料准备要求如下:

 1.所有报名幼儿均需提供:

1)户口簿复印要求,见第十条第(一)点。

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可到幼儿常去接种疫苗的医院开具。复印要求,见第十条第(二)点。

3)幼儿出生证复印要求,见第十条第(三)点。

4)幼儿体检合格单(2023年7月1日—7月5日在梁河县妇幼保健院体检的复印件(含肝功能化验证明)复印要求,见第十条第(四)点。

2.相关报名幼儿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符合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根据幼儿所符合的优待及照顾政策提供相关资料。

2)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提供符合该批次人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第三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买房的,提交房产证(注: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

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经商的,提交幼儿父母一方满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即2022年8月31日以前开始经营,经营许可证核定地点为遮岛镇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实体店视为有效)。

③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务工的,提交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且务工地点在遮岛镇视为有效)。

④其父母工作调到遮岛镇的,需提交在编在岗工作单位签章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

⑤父母其中一方在遮岛镇暂住的,提交地址在遮岛镇辖区的居住证。复印要求,见第十条第(五)点。

(二)公示报名情况:7月16日—17日在梁河县幼儿园大门外进行公示报名情况。

(三)公布预录取名单:

7月20日在梁河县幼儿园大门口公布预录取名单。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证件均需验证原件,交对应单位审核好的复印件。

所有需认证材料请于7月12日前(现场招生报名前)到对应单位完成审核认证;每位幼儿由1位家长带领到现场报名。

(二)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必须是幼儿本人的。

(三)确保报名信息和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取消招录资格。

(四)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现场资料审核、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五)体检医疗机构:梁河县妇幼保健院。

十、相关材料复印要求

(一)户口簿复印要求如下:

户口簿所需材料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面为户口簿首页和户主详情页、背面为幼儿户口簿详情页、如果户主不是监护人(爸爸或妈妈),则需要提供其中一位监护人户口详情页。

 

         背面为幼儿户口簿详情页

 

如果户主不是监护人(爸爸或妈妈),则需要提供其中一位监护人户口详情页

 

(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可到幼儿常去接种有疫苗的医院开具。

 

(三)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四)幼儿体检合格单:2023年7月1日—5日在梁河县妇幼保健院体检的(含肝功能化验证明)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其它证件参照下图将封面和有效页双面复印在A4纸上。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一份留存备查,复印件不再退回。凡证件不全、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十一、温馨提示

 

 

1.请您在现场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按照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入园登记。

2.我园两个园区(梁河县幼儿园、梁河县幼儿园一分园)都在同一地点报名,报名时间不分先后,请家长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

3.报名地址:梁河县幼儿园(龙兴路31—1号,勐底社区旁)。

                       

 

附件1:新生报名表.docx

附件2:单位工作证明.docx

 

咨询:
杨老师:

岳老师:

李老师:
杨老师:

 

 

文章来源:梁河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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