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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规定

浏览量:1722   作者:  日期:2024/12/27

为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办法规定。

1、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学次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按国家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落实进度,不任意增减课时、课程。

2、严格控制学生每天在校活动的时间,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控制好考试科目和次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布置课外作业量,不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超常班。

3、严格制定教学计划,每个教学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极大限度的开展教育科研活动,杜绝任何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做法。

4、加强学校教育与教学研究工作。具体设立以教务处展开整体学校教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开展、有落实,极大限度的推动教学科研的开展,并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为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5、严格教学常规管理。由校长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学生检查和评定等教学基本环节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办法。

6、认真执行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颁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室等的建设和管理。

文章来源:民族寄宿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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