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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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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 及配合部门 |
分管领导:分管法制部门的副局长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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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
1.对内:全体干部职工 2.对外:税务行政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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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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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1月份、4月份、6月、7月、“12·4”等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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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阵地 |
1.网上平台:“葫芦丝之乡梁河”、“德宏税务”公众号; 2.实体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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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队伍 |
办税厅咨询岗、12366热线接听人员、税务执法人员、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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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2.以“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3.组织参加上级税务机关及县级普法部门要求开展的“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4.15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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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2.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以“干好工作集体学”“干好工作大家谈”形式,开展“共享智汇”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开展学法; 3.开展“税法七进”活动,重点做好“进网络”、“进企业”以及“进校园”等税法宣传活动,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辅导,以及便民办税举措、税费优惠政策宣讲; 4.发挥12366热线作用,在受理涉税咨询、处理投诉过程中做好税法解释和宣传; 5.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学校学生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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