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浏览量:2808    作者: 日期:2023/11/15

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梁河县税务局

责任领导、部门

配合部门

分管领导:分管法制部门的副局长 

责任部门征收管理股

配合部门:全局各部门

普法对象

1.对内:全体干部职工

2.对外:税务行政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等。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内容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1.、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1月份、4月份、6月、7月、“12·4”等节点。

普法阵地

1.网上平台:“葫芦丝之乡梁河”、“德宏税务”公众号;

2.实体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等。

普法队伍

办税厅咨询岗、12366热线接听人员、税务执法人员、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等。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1.开展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2.办好惠民事 ·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3.组织参加上级税务机关及县级普法部门要求开展的“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4.15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1.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2.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等,以干好工作集体学”“干好工作大家谈形式,开展共享智汇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开展学法;

3.开展税法七进活动,重点做好进网络进企业以及进校园等税法宣传活动,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辅导,以及便民办税举措、税费优惠政策宣讲;

4.发挥12366热线作用,在受理涉税咨询、处理投诉过程中做好税法解释和宣传;

5.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学校学生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