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梁河县辖区内已依法分批次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和国有存量土地。
二、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条件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
2.工业用地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以挂牌方式供地;
3.商服、旅游、娱乐、经营性文化产业等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4.被征地农民的预留安置发展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住小区用地和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用地,不得擅自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建设。确需用于商品住宅的开发按相关规定办理;
5.商品住宅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商品住宅用地竞拍者必须符合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规定;
6、符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定的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
办事窗口: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城内可乘2路公交车到政务大厅路口步行400m即到。
四、申请材料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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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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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 |
原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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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会审意见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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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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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有土地供地方案(含县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 |
原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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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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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市)国土资源局请示 |
复印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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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镇分批次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划拨)或其他土地来源的合法证明材料的批准文件 |
复印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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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工信或发改部门对宗地安排工业类型的意见(含投资强度) |
复印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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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不在两江规划的证明 |
原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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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涉及林地的须提供省林业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意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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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勘测成果资料 |
原件(收取)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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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表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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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平面布置图 |
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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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附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县国土资源局对估价结果的初审意见、备案表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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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政府批复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692—3019613,监督电话 0692—3019603
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投诉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综合办公室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s://www.dhlh.gov.cn/gtj/Web/index.aspx—“信息公开”—“公开目录和指南”—“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德宏州”—“梁河县”—“网上办事”—按实施主体选择“县国土局”—“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附件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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