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22663    作者: 日期:20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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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国土资源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前称是梁河县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7月,2002年4月机构改革更名为梁河县国土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土地、矿产、地质环境、测绘事业的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国土资源局下设8个内设机关股室,9个派出机构(即国土所),一个土地收储中心,一个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定不移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城镇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任务。

3.加大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4.加强用地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

5.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建设,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6.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相关规费应收尽收,监管到位。

8.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抓脱贫攻坚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0.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0.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98万元(本级财力830.9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30.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3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98万元,项目支出7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1.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

行政运行491.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2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费、全省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经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费。

土地资源调查1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

住房公积金53.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地质灾害治理4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经费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12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0万元。

津贴补贴19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5万元。

奖金1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万元。

绩效工资11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4万元。

住房公积金5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6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万元。

办公费1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9.55万元

水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

电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

邮电费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万元。

差旅费6.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0万元。

会议费6.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

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8.00万元。

工会经费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6万元。

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万元。

退休费1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6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部门“三公”经费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二)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去年增加162.51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

(三)项目支出比去年增加7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将列入项目的支出调为基本支出,所以今年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78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臵支出(含车辆购臵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共48.64万元,其中2019年初预算退休公用经费1.20万元,一般公用经费8.80万元,工会经费9.06万元,

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9.58万元。比去年减少66.64万元,主要原因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地灾监测员经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围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财产损失”为目的,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各项措施,提高监测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巡查、排查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到不留死角,按时完成汛期巡查、排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不动产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常运转,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法定职责履职到位;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好的政府服务和制度环境。

3、其他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国土的工作部署,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县国土资源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42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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