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梁河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5126    作者: 日期:2022/7/27
尹帮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芒东村三节岭土地性质变更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经反复协商后将村公墓选址拟定在下芒东三节岭坟地前段荒地部分,面积为6亩,经我局核实,该地块位于腾冲市行政区域内,被腾冲市规划为基本农田,无法使用。尹帮崙代表在梁河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相关建议将该宗土地的性质由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耕地,经我局与腾冲市局对接核查后答复如下:
  1、该宗土地性质经与腾冲市局对接核查后已由原来的基本农田变更为现在的一般耕地。
  2、该宗土地若需改变为建设用地,相关手续需由腾冲市办理。
  3、今后你们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过程中我局将会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请各位代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局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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