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二、主管部门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机关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五、子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县级权限)
[附件: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县级权限)子项实施要素]
[附件: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县级权限)实施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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