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浏览量:3063    作者: 日期:2023/12/12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二、主管部门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机关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

五、子项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县级权限)

 [附件: 4.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县级权限)子项实施要素

 [附件: 5.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实施要素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