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二、主管部门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机关
县级政府(由自然资源部门承办)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
五、子项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县级权限)
[附件: 4.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县级权限)子项实施要素]
[附件: 5.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县级权限)下业务项_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实施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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