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规定,现予该宗不动产权继承、受遗赠情况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档案管理馆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2-3019608
|
序号 |
被继承人 |
合法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
继承事项 |
备注 |
|
1 |
李广宏 |
李文福、杨绍贞、姜华、李江、李卿 |
被继承人李广宏于2023年1月8日死亡,继承人坐落于梁河县遮岛镇振兴社区振兴路88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梁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224号)的不动产,被继承人遗产不动产权由姜华壹人继承,其他继承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死亡)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
|
公告单位:梁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电话:0692—3019603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 邮编:678400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政务服务大楼主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