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4)第26号

浏览量:2477    作者: 日期:2024/12/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120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档案管理馆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692-3019608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徐大鑫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梁河县河西乡丝光坪照壁山

云(2020)梁河县不动产权第0001687号

许光秋

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