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300    作者: 日期:2025/9/30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42301000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本地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措施和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保护。

13.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本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垂直管理9个乡(镇)自然资源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组织人事监察室、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法规监察执法股、开发利用审批股、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矿产资源管理股。派出机构9个:遮岛自然资源所、曩宋自然资源所、河西自然资源所、芒东自然资源所、勐养自然资源所、九保自然资源所、小厂自然资源所、大厂自然资源所、平山自然资源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梁河县城乡规划中心);

2.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梁河县城乡规划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未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实效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一是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年内,党组会集中学习3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周例会及专题学习40余次。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2次,党组会研究3次。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拍摄制作耕地保护、家风家教等短视频6个;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81条,在梁河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务信息300条,其中:被省级平台采用2条,州级平台采用6条,县级平台采用10条,学习强国采用2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主题党日10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预备党员1名。四是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部署、一起推进落实、一起检查考核,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实现党建与业务“双促进”。召开了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会、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及方案,党组专题研究3次,完成上半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内部督查检查及年终考核。五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等手段,加强对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开展党纪集中学习9次,专题党课2次,警示教育10次,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16份,开展廉政谈话3次,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提醒谈话2次。六是聚焦资源开发、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梳理职权目录8个;内部机构16个,查找风险点71个,制定防控措施65条;个人岗位48个,查找风险点138个,制定防控措施175条。七是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办结涉及违法用地等民生诉求信访事项5件,到基层现场办公218次。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讲2次。八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召开党组会、班子会专题研究清廉云南建设工作3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4次,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次,梳理排查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2024年清廉云南建设任务涉及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事项2项,局党组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任务清单,严格按照项目“时、度、效”推进。九是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结果为“好”等次。2024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实效,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坚持底线思维,扛牢扛实耕地保护红线政治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在全县范围开展了由土地承包户承诺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工作,签订《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承诺书》19837份。着力解决耕地流出图斑下发后被动整改的工作局面,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开展了全县1136.44平方公里范围1:2000高清正射影像航拍,摸清全县耕地流出底数。强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工作,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梁河县耕地流出问题图斑3388个,面积10498.29亩。经对比分析2021—2023年度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任务,确定2024年度全县整改恢复耕地任务为15880.90亩。截至2024年11月18日,整改恢复5784.10亩(其中:就地整改恢复1931.62亩,异地补足3852.48亩),整改完成率36.42%,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扛牢扛实耕地保护红线政治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省、州下达梁河县耕地保护目标任务23.82万亩,实有耕地保有量23.9862万亩,超出保护目标任务数0.1662万亩;省、州下达梁河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17.7万亩,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8253万亩,超出保护目标任务数0.1253万亩。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编制完成2024年度《梁河县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安排耕地转出565.46亩,转入607.19亩,增加耕地41.73亩,确保了湾中河水库等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实现耕地“进出平衡”。四是上级下达梁河县3年(2023—2025年)耕地垦造任务1500亩。上报批准实施梁河县平山等2个乡上河东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69.53亩,总投资534.85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142.20亩,新增耕地率83.88%,新增粮食产能10.0727万公斤。五是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工作,全县6个项目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3个,因空图斑原因撤销项目1个,开展省级外业核查2个。六是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严格审查把关,年内备案设施农业用地6宗,面积46.54亩。

3.坚持规划管控,持续推进空间规划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梁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完成梁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二是梁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8个,根据省、州工作部署,依据完善后的县级和乡级总体规划稳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三是加快推进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除遮岛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编外,编制完成其余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开展了公众意见征求和乡镇意见征求、听证会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通过了乡级人大审议,完成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四是全县61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方案,完成县级审查61个,报送州级审查61个,省级入库61个,入库率100%。同时,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团结社区、振兴社区、和谐社区3个城市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方案,并完成法定程序审查,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完成入库备案,全县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五是依法开展村庄规划动态修改工作,完成4个乡镇8个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六是严格规划管控,科学推进梁河发展。组织召开规委会会议1次,审查项目2个;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1份,用地面积3122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用地面积38374.17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6份,建筑面积39965.56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27份,用地面积161838.39平方米,建筑面积178494.97平方米。

4.坚持稳妥有序,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

一是建立了《梁河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编制完成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二是扎实开展梁河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调查完成国家、省级下发及地方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5366个,面积19424.51亩。数据通过国家核查,成果下发启用。稳步开展2024年一、二、三季度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切实做好监测调查图斑的初审工作。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基础,与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地类对接、调查举证、双方审核复核上报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变化图斑26727个,面积186694.77亩,成果数据通过省级复核。三是强力推进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就地整改恢复2824.96亩、异地补足1527.9亩,整改完成率105%,圆满完成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的目标任务。四是持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机制,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截至2024年11月18日,审核具体供地勘测定界项目22个,面积89.7356公顷;审核不动产权籍653宗,面积1057.34亩(其中:房地一体621宗,面积382.7亩;林权32宗,面积676.64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519件(国有1239件,农村宅基地273件,林权7件),不动产登记证明591件,抵押注销400件,查封19件,解封4件,自检并汇交数据信息2110条。接待群众业务咨询1000余人次,个人申请房地产信息查询1041件,配合民政、公检法、住建、自然资源部等开展保密房地产信息核查30余次,核查信息2000多条。五是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确保国家、省、州、县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整合城镇宗地3983件,房屋登记7806件;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权利数17445件7806户。六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围绕“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目标9523宗,其中:电子证书5922宗,电子登记证明3601宗。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应用,实现网上“二手房转移登记+水电”一体过户。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水平,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项。推动“一网通办”政务事项办理,录入“好差评”系统3142件。

5.强化生态保护,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修复

一是突出对自然灾害影响区重点帮扶。加大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力度,打包上报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1个,建设集中安置点8个,涉及6个乡镇2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预算总投资21152万元,项目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报自然资源部。二是加大隐患点工程治理力度。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1个(2023年度增发国债项目),项目总投资18890000.00元,截至2024年11月18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85%,拟于11月底完成施工,年底完成工程验收;成功申报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8800000.00元,已完成招投标。三是组织实施《云南省梁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确定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图斑4个,拟修复面积2.0288公顷,预算投入653100.00元,已完成总工程任务的60%,计划年底完成现场施工。四是严格按照省、州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完成《梁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五是压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督促12家持证经营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分类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做到边开采边恢复。

6.坚持统筹保障,全力服务梁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对接发改、交通、能源等部门,及时掌握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明确重点项目清单,制定用地保障方案。落实“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确保不让一个合法立项的重大项目因用地影响落地开工。2024年,计划组织上报4个城镇批次建设用地和15个村庄批次建设用地,拟用于保障梁河县体育公园、春天里、傣王宫、南甸坝烟叶收购站、永昌木业、利丰木业、九大中学、滨河路、河东农贸市场、增减挂钩图斑整改等建设项目,已取得城镇批次用地批准手续1个、村庄批次用地批准手续5个、单独选址农村供水保障项目1个,合计面积150亩;湾中河水库、芒梁高速公路已报省级审查,城镇一批次已报州级审查。二是加大土地供应,挂牌出让6宗,面积137.99亩,出让价款74570000.00元;严格批后用地监管,开展动态巡查16宗,坐标补录率、预警信息处置率100%。三是积极推行征地标准化、规范征地前期工作,开展了湾中河、马仑河、松山河水库、城镇五批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征地前期工作。四是坚持节约集约,巩固深化“增存挂钩”机制,抓好《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落实。2024年,省级下达梁河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170.78亩,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01.18亩,截至2024年11月18日,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宗,面积167.55亩,处置率98.1%,预计2024年11月底完成处置任务;处置闲置土地7宗,面积115.65亩,处置率114%。

7.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梁河矿山绿色经济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矿业权清理和分类处置。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全县18家矿山企业,其中:矿业权有效期内12家,过期矿业权6家,矿业权有效期率66.67%。6个过期矿业权涉及规划调整1个(云锡采矿区部分林地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及水源保护地,正在调整规划);正在申请办理采矿业权延续2个(管家寨后山砂矿,梁河县源鑫砂石厂);纳入自行废止并依法申请注销采矿权1个(龙窝温泉地热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精神,双扶锡矿和腾达锡矿2个矿业权合并为一个矿业权,正在办理合并手续。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开展矿山巡查41次,完成全县18家矿业权人年度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和信息公示。三是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推进竹平山采石场绿色矿山申报工作。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强化矿业权出让、登记信息与日常监管信息数据融合力度,提升矿业权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受理矿业权联勘联审及生态环境综合评估2件,开展矿产压覆查询4件,挂牌出让1件。五是稳步推进矿产资源清查工作,完成梁河县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基础材料收集。

8.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围绕“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以“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无小事”的观念,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县、乡两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二是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到点”、“责任到乡”“责任到村”“责任到人”三包三责及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层层签订防治工作责任书30余份。三是扎实开展汛前排查和汛中巡查。进入汛期以来,出动车辆70余次、人员171余人次,与省自然资源厅驻梁河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专家,完成巡查、排查记录和检查表120余份,排查隐患点302个(无责任主体277个,有责任主体25个),确定监测员505名,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506份,避险明白卡6780份。拟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5个。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演练107次,参演人员4095人次;开展宣传培训14次,参训人员6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与气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每周发布天气预报,遇极端天气及时发布气象风险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五是认真落实省、州“七下八上”关键期地质灾害防治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时期和地区,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开展主汛期值班及监测员在岗情况电话抽查3批次。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全县发生地质灾害灾情2起,直接经济损失70000.00元,无人员伤亡;险情1起,受威胁人口6人,潜在威胁资产500000.00元。

9.坚持依法行政,纵深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培训5次;落实“八五”自然资源普法规划,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普法活动,发放各种知识性手册及宣传折页达1000余份、宣传袋1000余个、宣传扇500余个,开展集中宣传6次,干部走进广播室宣传耕地保护政策1次,拍摄制作普法视频4个,发布“以案释法”信息1次,提高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二是持续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截至2024年11月18日,开展土地矿产巡查检查88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余人次,发现土地资源违法行为56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5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1份,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0件,罚款409.23万元;扎实开展清理整治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专项行动,排查乱堆乱放砂石点63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2份,完成清理42个;严格落实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顶风违建行为,依法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4次,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及“两违”建筑8宗,面积2148.18平方米;完成非住宅类补充摸排图斑7308个;加强矿产资源监管,联合森林公安开展执法检查1次,未发现私挖盗采、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无“沙霸”“矿霸”问题发生。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办理信访事项6件、12345政务热线3件,做到件件有调查,有面复,信访事项调查和回复率100%。四是严格土地卫片执法。2024年,国家下发梁河县大图斑4个,监测面积218.6亩;省级梁河县下发图斑107个,监测面积170.14亩。经核查涉及非农化违法用地图斑28个,面积18.06亩,正在整改中。五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录入工作,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0件,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案件20件。六是完成11个村庄批次、5个城镇批次及湾中河水库等项目用地报批执法踏勘。七是扎实推进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审计发现“违而不查”“查而不纠”问题暨“占而未补”问题及2022年、2023年自然资源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共反馈梁河县存在问题53个,通过省级督察销号51个,未完成图斑2个,整改完成率96.22%。未发生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10.落实驻村责任,巩固拓展挂钩村脱贫攻坚成果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派出2人驻挂钩村—大邦幸村,驻村工作队员严格履行职责。一是脱贫攻坚期间大邦幸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7户247人(含缅籍5人),2020年全部脱贫;为巩固脱贫户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三类人员”开展监测工作,大邦幸村按程序纳入监测户22户72人(含缅籍1人),现已消除风险19户59人(含缅籍1人),未消除风险3户13人。二是找准症结,抓实产业扶贫,与州热作所联合开展有机茶叶管理培训1期,参加100多人,提升了群众对有机茶的管理;投入甘蔗种植补助资金12000余元,种植甘蔗125亩,全村甘蔗面积达到了700多亩。三是定期排查劳动力就业务工情况,积极与企业对接发布就业务工信息,全村劳动力人口864人转移就业590人,为大邦幸增收8000000多元。四是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扶贫光伏电站收益达320000多元;小河头茶场成功招租,年租金达80000多元。五是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完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个,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3个。六是认真排查掌握矛盾纠纷情况,走访重点户20多户次,入户宣传200多户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5387517.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87517.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027796.81元,下降15.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027796.81元,下降15.69%;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预算的征地项目资金未能按计划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5387517.30元。其中:基本支出6831670.35元,占总支出的9.06%;项目支出68555846.95元,占总支出的90.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094596.81元,下降15.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2158.50元,下降1.90%;项目支出减少13962438.31元,下降16.92%;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增;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预算的征地项目资金未能按计划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3167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00654.71元,占基本支出的95.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1015.64元,占基本支出的4.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555846.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银湾水岸用地项目成本资金支出3390523.31元,主要用于支出。

2.梁河县云盘山骨灰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经费支出839904.00元,主要用于办理公墓林地使用的费用支出。

3.五星级宾馆等4个用地项目资金支出8065979.00元,主要用于五星级宾馆、怡心花园、泰兴出租车、云盘山公墓四个项目征地和报批费用的支出。

4.梁河县萝卜坝屠宰场报批资金支出179000.00元,主要用于退还由萝卜坝屠宰场垫付的农民养老保障金、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征地款的支出。

5.九保石花凹土地收储征地资金支出216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征地补偿的支出。

6.春天里项目征地资金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征地补偿的支出。

7.梁河县滨河公园征地拆迁专项资金支出915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征地补偿的支出。

8.梁河县2019年土地储备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征地补偿的支出。

9.非税收入返还工作经费(2022下半年、2023年)支出539233.29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成本支出,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支付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等费用的支出。

10.南甸伴山温泉小镇、春天里、工业园区一期相关资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南甸伴山温泉小镇、春天里、工业园区一期耕地占用税滞纳金的支出。

11.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监测员补助资金支出35925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上半年监测员补助的支出。

12.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的支出。

13.国土变更调查暨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恢复工作经费支出492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工作下乡出差的支出。

14.梁河县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工作经费支出119996.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工作委托业务费的支出。

15.梁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展工作公车租赁费用的支出。

16.梁河县芒陇大桥加油站征地报批的资金支出2071289.00元,主要用于的项目征地报批费用支出。

17.梁河县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报批成本费用、报批材料、供地勘测定界、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以往年度未支付的各项目地块报批委托业务费的支出。

18.芒东等2个、河西等7个、遮岛等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3个增减挂项目施工费的支出。

19.航拍1:2000正射影像工时费资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射影像工作的第三方委托业务费的支出。

20.梁河县2018、2019年土地储备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支出18673045.81元,主要用于项目报批征地等工作经费的支出。

21.梁河县平山乡小园子村委会荆竹林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2019年第二批省级)资金支出6651.00元,主要用于荆竹林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验收专家咨询费等的支出。

22.梁河县卫片执法补助经费支出402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违法图斑核查的第三方服务费支出。

23.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世博集团)世博城建设用地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9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还龙翔世博城集团前期多缴的用地成本费支出。

24.返还龙城华府建设用地项目存量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还龙城华府前期多缴的用地成本费支出。

25.梁河县万鑫硅业有限公司土地手续退款资金支出1192273.00元,主要用于退还万鑫硅业有限公司前期多缴的用地成本费支出。

26.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资金支出28052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缴纳支出。

27.地质灾害监测员经费支出242925.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监测员补助的支出。

28.河西乡丙赛小河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资金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丙赛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29.2020年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避险搬迁农户的补助支出。

30.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专项资金支出1105383.92元,主要用于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31.2022年地质灾害监测员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支出243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监测员补助的支出。

32.梁河县芒东镇杞木寨一组滑坡不稳定边坡工程专项资金支出360507.00元,主要用于芒东镇杞木寨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33.梁河县九保乡永和小学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2020年度省级)资金支出6850.00元,主要用于九保乡永和小学治理工程项目验收专家咨询费等的支出。

34.云南省梁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13个)项目增发国债资金支出359250.00元,主要用于芒东、勐养、曩宋等13处排水沟、挡土墙、谷坊坝建设、护岸堤等工程治理项目的支出。

35.梁河县平山乡核桃窝村滑坡治理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核桃窝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36.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补助资金支出1370000.00元,主要用于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37.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30000.00元,主要用于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38.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884616.08元,主要用于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39.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第一批(群测群防员补助)专项资金支出486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监测员补助的支出。

40.梁河县大厂乡大生基村委会张家寨、三家村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39500.00元,主要用于大厂乡大生基村委会张家寨、三家村治理项目工程施工费的支出。

41.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群测群防员)资金支出505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监测员补助的支出。

42.梁河县芒东镇聚福村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2019年第二批省级)资金支出6815.00元,主要用于芒东镇聚福村不稳定斜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验收专家咨询费等的支出。

43.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专项资金支出2016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第三方服务费的支出。

44.梁河县遮岛镇振兴社区橘子园流石流治理工程(2020年度省级)资金支出6308.00元,主要用于橘子园流石流治理工程项目验收专家咨询费等的支出。

45.2015年度第一批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囊滚河流域二期、梁河县城二期)资金支出30435.00元,主要用于囊滚河流域二期、县城二期验收专家咨询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37110.9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2%。与上年相比减少21401470.94元,下降27.01%,完成年初预算的324.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45.46%。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及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未能足额支付。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526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39.5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697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91.4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333761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4%,完成年初预算的253.98%。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规划管理、耕地保护、执法等单位日常工作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足,部分项目年初无预算,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27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99396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8%。主要用于各类地质灾害项目建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不足,部分项目年初无预算,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6677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96元,下降3.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55535.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16%,完成年初预算的5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124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84%,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62.96元,下降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3.00元,增长14.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33.00元,增长14.61%;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779.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9.96元,下降3.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5553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12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未及时支付本年公车修理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以往年度的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62.96元,下降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3.00元,增长14.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4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44.00元,增长14.73%;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未支付公车修理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了以往年度的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流出督查检查、地质灾害项目巡查、执法工作检查等工作产生的20批次187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015.64元,比上年减少120850.84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49966092.98元,其中,流动资产49782659.54元,固定资产183433.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333459.2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395576.92元,固定资产减少62117.64元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42301111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