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及传真:0692-616517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梁河县人民政府2楼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邮编: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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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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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梁河县新鑫炭业有限公司机制炭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梁河县勐养镇盖岭小组牛场地 |
建设单位 |
梁河县新鑫炭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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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善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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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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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新鑫炭业有限公司机制炭加工项目位于梁河县勐养镇盖岭小组牛场地,地理坐标北纬24°31′40.80″,东经98°13′33.95″。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置烘干炉1台、制棒机6台、炭化炉20个;辅助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冷却区、成品仓库区、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系统、废水治理系统、固废收集处置系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机制炭1000吨。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原料→筛选→粉碎→烘干→制棒成型→碳化→冷却→成品工序。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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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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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建筑垃圾、拆除的废设备、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运营期存在环境影响主要为:厂区生活污水、原料堆场及装卸扬尘、原料筛分及粉碎粉尘、食堂油烟、烘干炉废气、制棒烟气、炭化炉废气、生产设备噪声、原料筛分杂质、烘干炉及炭化炉炉渣、除尘灰、生活垃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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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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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主要是在原有设备设施拆除、新设备安装过程中、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向周围扩散。由于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有设施拆除改造、新增设备安装,工程量较小,环评提出施工过程中对各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生的粉尘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车辆排放废气具有间断性、分散性等特点,项目区地势较开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有设施拆除改造,新增设备安装,工程量较小,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仅为少量洗手废水、粪便污水,粪便污水排入厂内现有的旱厕进行处理,洗手、洗脸等较清洁部分污水用于厂内道路降尘,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设备拆除、设备安装等各类设备噪声及其运输的交通噪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项目夜间应禁止施工,项目昼间施工采取以下有效地防治措施减少噪声对项目周边居民的影响: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③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摩擦,减小噪声强度;④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拆除的废旧设备、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建筑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建筑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拆除的设备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原料堆放设置为半封闭式堆放,必要时采取篷布遮盖、洒水降尘,堆场做好防风、防雨、防泄漏措施。 2)原料筛分设备采用密闭设备,进行封闭筛分。 3)原料粉碎产生的粉尘直接通过密闭管道引至烘干炉内作为生产原料烘干使用,粉尘不外排。 4)本项目产生的制棒烟气通过设置集气管道统一引至烘干炉燃烧室进一步燃烧,制棒烟气不外排,对制棒烟气进行回收利用。 5)炭化炉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烘干炉燃烧室进行充分燃烧。 6)本项目烘干炉废气由四部分组成:一是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废气、二是制棒过程产生的少量制棒烟气、三是炭化炉内产生的废气进入烘干炉燃烧室富氧燃烧所产生的废气、四是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水蒸气的混合物。产生的废气通过2台旋风除尘器+1台水膜除尘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根据环评分析,经过处理后烘干炉废气烟尘、SO2、NOX、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水膜除尘产生的废水由1个15m3的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区粪便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提供给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员工洗浴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收集池,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内洒水降尘或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生产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交通噪声是项目区域内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主要是筛分机、粉碎机、烘干炉、制棒机、风机产生的噪声。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①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②采用半封闭厂房;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和消声器;④噪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防治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⑤对于属于空气动力性产生噪声的设备,如引风机等,在设计时将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设备;⑥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⑦对于经常性接触高噪声源的劳动人员、值班人员或检修人员应加强个体防护佩戴防噪耳塞、耳罩等劳保用品。采取相关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筛分废料主要为树皮、大块木渣等,该部分废料用作燃料为烘干炉提供热源,不外排;粉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锯末粉尘,由管道收集后全部进入烘干工序,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烘干炉及炭化炉产生的炉灰集中收集提供给周边农户作为农家肥使用;水膜除尘单元循环水池池底收集的混合物中烟粉尘、木醋液和木焦油混合物,人工收集后回烘干炉燃烧室燃烧;旋风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人工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堆放点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不大。 3.风险防范措施 (1)在煤气设施运行和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煤气管道及煤气燃烧设备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进行; (2)加强员工的思想品德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设备管理,特别是对易产生有毒物质泄漏的部位强检查; (3)建立事故预防、监测、检验、报警系统,购买紧急救护医疗物资,采取技术、工艺、设备、管理等综合预防措施,避免煤气意外泄漏事故发生,在易产生泄漏的位置设置检测仪和自动报警器,确保工作人员和临近居民不受有害气体的危害;采用优质的管道、管件及相应设备,对输送管道、管件等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进行重点安监督; (4)提高项目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操作偏差,加强事故管理,研究相关企业的事故分析,充分吸取经验教训; (5)事故工况下及时对木焦油和木醋液进行收集和处理; (6)配备灭火器等相关灭火设备,建设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由循环沉淀池兼做) ,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确保消防用水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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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梁河县新鑫炭业有限公司关于《梁河县新鑫炭业有限公司机制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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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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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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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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