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2021年11月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浏览量:7466    作者: 日期:2021/11/8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20211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1118—20211112日(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及传真:0692-616517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梁河县人民政府2楼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邮编:6792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梁河县河西乡尊孝红砖厂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梁河县河西乡帮读村赖帕河

建设单位

梁河县河西乡尊孝红砖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梁河县河西乡尊孝红砖厂技改项目位于梁河县河西乡帮读村,地理坐标为:东经98°18'23.06"、北纬24°50'41.02"。占地面积17240平方米。本项目使用页岩矿、煤矸石均外购自云南省内合法矿山,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原项目烧结窑体为轮窑,年生产页岩烧结砖3000万块标砖,本次技术改建项目主要对烧结窑体、生产产能进行技术改建,项目改后烧结窑体为隧道窑,年产页岩烧结砖6000万块标砖。改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破碎筛分车间、制坯车间、隧道窑烧结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配电室、备用发电机、生产区道路;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废水治理措施、固废收集处置系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改建后建设规模为年产页岩烧结砖6000万块标砖。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搅拌→挤出与切坯→干燥→烧结→自然冷却→成品。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8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厂区现状平面布局整体保持不变,施工期主要窑炉改造,保留原有轮窑主体结构,对内部进行改建,因此项目施工工程量小,工期较短,施工期不新增用地。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以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且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物料运输、堆存、破碎、筛分等环节中产生的粉尘,砖坯加热烧制过程中产生的烟尘、SO2、氟化物废气,另外产生少量的运输车辆尾气、食堂油烟废气。

经计算,砖窑焙烧废气除尘脱硫塔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可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氟化物浓度可达《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NOx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本项目砖窑焙烧废气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技术为上述规范中的可行技术。

项目场址周围500m的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东南侧360m的幸来村、东北侧410m的邦读村散户居民,幸来村位于项目侧上风向,邦读村散户距离较远且之间有山体阻隔,本项目废气排放气体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技术为可行技术,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不大,评价认为项目运营期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或者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脱硫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厂区初期雨水。

项目内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厂区西南地势较低处设一个容积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雨天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项目除尘、脱硫后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改建后生活污水经过现有工程已建0.5m3的隔油池、1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建设运营对赖怕河及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源主要生产过程中设备和机械噪声,风机的空气动力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最近的关心点为东南侧360m的幸来村,距离较远,生产设备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其影响不大。因此,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有废泥坯、废砖、脱硫废渣、生活垃圾。

制坯过程产生废泥坯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流程,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烧制过程产生的废砖属一般固废,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流程,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装置循环水池产生的沉淀物,主要成分为粉尘和硫酸钙等,定期进行清掏,作为制砖原料返回生产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做到100%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

1)施工场地在非雨天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

2)细散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篷布遮盖措施。

3)施工现场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避免长期堆存起尘。

2、水环境

1)隧道窑改造区设置一个2m3的施工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2)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办公生活区已有沉淀池收集处理。

3、噪声环境

1)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维护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施工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2)项目施工保留原有轮窑主体结构,对内部进行改建,主要在窑体内部施工,通过窑体隔声能有效的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做到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建筑物资轻拿轻放,不从高处往下抛扔。

4、固体废弃物

1)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严禁随意外排。

2)车辆运输散体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工程办公生活区收集设施进行收集,及时清运至附近村庄收集点统一处置。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项目焙烧废气依托现有工程废气处理措施进行处置,工艺为“石灰-石膏湿法脱硫”,采用引风机将此部分废气通过烟气管道引至一体式脱硫除尘塔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5m烟囱排放。

2厂内道路洒水降尘、定时进行人工清扫

3原料堆场三面围挡+顶棚封闭、喷淋洒水

4原料破碎、筛分湿法作业、厂房封闭阻隔

2、水环境

1)除尘脱硫塔废气脱硫废水,设置12m3脱硫塔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

2)0.5m3隔油池、10m3沉淀池10m3生活污水收集池,生产污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环境

1)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维护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施工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2)项目施工保留原有轮窑主体结构,对内部进行改建,主要在窑体内部施工,通过窑体隔声能有效的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做到文明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建筑物资轻拿轻放,不从高处往下抛扔。

4、固体废弃物

1)生产线产生的废泥坯、废砖返回生产线,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2)焙烧废气除尘脱硫设施产的脱硫废渣定期清掏,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

3)厂区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4)机修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内,作为砖坯生产的脱模剂回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梁河县河西乡尊孝红砖厂关于《梁河县河西乡尊孝红砖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云南省梁河杨柳河矿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碎石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户那村

建设单位

德宏州生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南省梁河杨柳河矿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碎石厂建设项目位于梁河县芒东镇户那村,地理坐标为:东经98°16'0.00"、北纬24°42'59.00"。矿区面积0.26km2。该扩建项目主要新增1个工业场地、新增1个临时表土堆场、新建326m矿区公路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开采区、工业场地;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生活区、表土临时堆场、成品堆场;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外部道路、内部道路、高位水池;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隔油池、抽油烟机、喷淋装置、沉砂池、车轮清洗水池、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挡墙、截排水沟、柴油储存间、危废暂存间。项目扩建后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9年,玄武岩原矿(块度≦500mm)产品规模由3万m3/a扩大至4.22m3/a(约10万t/a)。项目总投资为2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压占土地、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对现有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主要为工业场地、道路、截排水沟等开挖,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旱地,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区域土地利用现状,造成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由于地形地貌和植被的破坏造成一定的景观影响。施工开挖区无保护植物及狭域分布种,受影响的植物物种都是滇西地区的常见种、广布种,并且工程影响到的是植物种群的部分个体,种群的大部分个体在影响区域以外广泛分布,不会导致物种灭绝,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区系性质,不会造成较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总体而言,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对评价区的植物资源影响有限。矿山施工对动物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开挖占用了部分动物的生境,施工人员集中活动使该区域原有动物迁移到远离施工现场外的生境下生活,一般该影响不会造成动物的死亡。且施工活动仅集中于评价区内的部分区域,工程对项目评价区内常见兽类、爬行类和两栖类的影响是局部的。鸟类活动能力很强,能够迅速逃离不利环境,工程施工不会造成其灭绝或濒危。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场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另外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限制车速都能减少废气的产生。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影响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区食宿。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收集处理,采取防范措施后,施工期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土石方主要产生于南北采场外部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和道路开挖,部分回填,部分堆存排土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金属边角料等,统一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砂石、石块等回用于矿区内道路路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施工期对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影响分析

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本项目东南侧,其二级保护区边界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约970m,一级保护区边界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约1260m1#取水口距离本项目1340m2#取水口距离本项目1530m。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主要为地表径流补给,本项目不在其径流补给区范围内,本项目和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两个取水口不在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本项目和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不存在水力联系,项目施工期对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影响较小。

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对项目区土地利用、动植物及用地红线外延200m的动植物的影响。本项目评价区植被群落种数较少,同时由于受影响的各类植被在评价区及周边均有广泛分布,矿山开采不会造成这植被类型在该区域内的消失,也不会显著的改变评价区的植被分布格局。在开采结束服务期满后,开采区域可逐步进行植被恢复,由于评价区所处地区水热条件较好,在做好相关措施的前提下,占地损失的自然植被比较容易得到恢复,运行期开采对植被的影响将逐步得到降低。评价区内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有限,加上动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开采活动对动物的影响有限。且由于施工期的施工活动已经迫使部分动物驱离其原有生境,运营期实际对动物的影响小。矿山开采后,评价区内土地格局有所变化,但对于矿山所在梁河县来说,占地面积微小,不会改变区域的土地利用格局,在矿山开采结束后,通过矿山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可逐渐恢复。总体来看,工程占地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现状格局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采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堆料场扬尘、加工粉尘、机械燃油废气采取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湿法破碎、道路洒水降尘、成品入仓、设喷淋设施等措施后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出后通过排气管引至屋顶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地表水为项目西面200m的萝卜坝河。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均收集于现有雨水收集池(1个,50m3)内,待非雨天回用矿区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委托项目区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运行期严格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水对萝卜坝河水环境影响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源主要为开采区机械设备和加工区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安装减振垫进行减振等有效措施,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南侧610m处的大山田,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生活垃圾通过项目区布置的垃圾桶收集,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食堂泔水设置泔水桶集中收集后按农业部门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土石部分堆存于排土场、部分回填项目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排土场堆放;化粪池污泥委托项目区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废机油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和废机油,柴油桶装置于柴油储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发现泄漏及时收集回收;废机油桶装置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设置,发现泄漏及时收集回收;运营期加强对柴油、废机油的管理,柴油储存间、危废暂存间做好严禁烟火标识,柴油、废机油泄漏及火灾引起二次污染可能性小,且柴油、废机油储存量较小,发生泄漏及引起火灾时,及时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6)运营期对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影响分析

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本项目东南侧,其二级保护区边界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约970m,一级保护区边界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约1260m1#取水口距离本项目1340m2#取水口距离本项目1530m。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主要为地表径流补给,本项目不在其径流补给区范围内,本项目和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两个取水口不在同一个水文地质单元,本项目和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不存在水力联系。本项目开采方式为机械露天开挖,不进行爆破,在严禁超出矿区范围开采,且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废气、废水、固废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情况下,项目运营期对梁河县芒东镇竹平山饮用水水源地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加强管理,须严格控制施工红线;

2)加强管理及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方案;

4对施工期剥离表土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区覆土绿化。

2、大气环境

1)明确施工扬尘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中,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

2)施工场地实时洒水抑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

3)散料密闭运输、散料堆放场进行临时覆盖;

4)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大风天;完工后及时清场、加强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5)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3、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设置12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4、噪声环境

1)从声源上控制:应尽量使用性能好、低噪声机械设备;

2)禁止如切割机、电锯、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降低噪声源强;

3)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缩短施工期限,尽量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序,禁止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

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源强。

5、固体废弃物

1)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全部回用于矿区内道路路基回填,以及加工区场地平整。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金属边角料等,统一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砂石、石块等,回用于矿区内道路路基和加工区场地平整。

3)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委托清运。

运营期:

1、生态环境

1)运营期应加强管理,矿山开采中须严格控制占地红线,严禁工作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严禁在征地范围外堆渣、堆料等。

2)加强占地区周边植物的保护,对施工表土进行集中堆存后期用于生态恢复;植被绿化采用当地物种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植被恢复力求创造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条件,避免过于单一化和人工化,注意乔、灌、草的结合,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自然条件。

3)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矿区日常管理,确保水保措施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

4)加强管理及对工作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相关人员随意砍伐项目区周边植被;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对积极举报违法活动人员给以奖励和隐私保护,对于证据确凿的违法活动者给以严厉惩罚。

5)建议矿山开采中对采空区采取边开采边治理的措施,尽快覆土恢复植被,避免采空区长期裸露。

6)采矿作业中尽可能降低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

7)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采空区、排土场及其他相关区域迹地的生态环境,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2、大气环境

1矿山开采过程中采取雾炮机和洒水车进行抑尘,减少覆盖层剥离扬尘的产生量

2)降低装卸物料的高度,减少装卸扬尘,严禁从高处直接抛撒剥离表土、矿石;

3)项目破碎、筛分加工工序彩钢瓦封闭建设,且采取湿式破碎;输送皮带设置防尘罩,且在各段输送皮带衔接点处设置喷淋设施;

4)成品堆场设置顶棚和三面围挡,并设置喷淋设施;

5)运输车辆物料采取遮盖措施,控制车辆速度,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6)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以避免挖掘面大面积裸露;

7)采矿完毕后进行复垦,复垦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同步,尽早恢复场地植被,干燥季节施工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点;

8)加强作业管理,提倡文明作业,避免野蛮作业造成不必要的扬尘污染。

3、噪声环境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

2)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

3)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少噪声强度;

4)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矿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

5)开采平台开采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通过绿化吸收、阻挡噪声传播。

4、固体废弃物

1)剥离的表土运至临时表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的覆土绿化,项目产生的废土石方及时清运至排土场统一堆放,不得随意堆放;

2)矿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主要成分是泥土等,定期清理经自然干化后集中清运至排土场堆放;

3)项目设置2个泔水桶收集食堂泔水,按照当地农业部门要求处置;

4)化粪池污泥委托项目区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5)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6)废机油暂存于1间占地面积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台账,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设施,清运做好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乙类生产、贮存的安全技术措施,遵守乙类工业设计防火规定和规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给以消除。

3)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4)项目柴油储存间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5)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标准设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德宏州生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梁河杨柳河矿区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碎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的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梁河县杨柳河石场弃土场项目

建设地点

梁河县芒东镇户那村

建设单位

德宏州生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杨柳河分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欣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梁河县杨柳河石场弃土场项目位于梁河县芒东镇户那村,该弃土消纳场服务于梁河县杨柳河石场,不接纳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服务期满后做植被恢复。本项目位于梁河县杨柳河石场矿区北部,总占地面积16711m2,建设内容为1座有效库容17.56万m3的弃土消纳场,配套建设拦挡坝、排水沟、盲沟等,管理用房、进场道路等依托梁河县杨柳河石场设施,本项目不再新建。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燃油废气、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等,以及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1)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分析

项目占地面积1.67hm2,占地类型均为林地。项目占用林地已获得梁河县林草局审批,该项目区不占用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使用林地均为一般商品林,审批文件详见附件。根据梁河县自然资源局“矿山(含弃土场)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表”,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且本项目为弃土消纳场,服务期满后将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面积达到1.67hm2,恢复后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将进一步得到削减。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占地相对于当地国土面积来说,相对较小,占地对当地生产发展、居民生产生活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小。

2)对植被及植物资源的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及世界自然遗产,不涉及Ⅰ、Ⅱ级保护林地,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项目区未发现古树名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评价区面积较小,评价区域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是植物物种多样性较为丰富,项目建设将清除项目区内植被。但是其多数植物种类是分布很广的常见种类,如思茅松、桉树、竹子、旱冬瓜等,对区域整体生物量影响不大,因此项目建设对这些常见植物的影响较小,并且大多数植物位于硬叶常绿阔叶林和暖性针叶林,项目建设中这两种植被所占比例较低,所以实际上受影响的植物较少。

3)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施工和运营对陆栖动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破坏植被导致动物栖息地受到损害,施工期噪声、车辆尾气对动物的不良影响等方面。

项目建设将使动物的栖息和活动场所缩小,如小型穴居兽类和爬行类的洞穴、鸟类巢区的生境遭到破坏后,这类动物的繁殖将有可能受到一定影响。结果迫使原栖息在这一带的动物迁往其他生境适宜的地区,但不会导致任何物种的消失。两栖类动物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如栖息地和繁殖地减少,种群在一段时间内将会有一定波动,最后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种群又会得以恢复或略有增长。本次评价范围区域内无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列为重点保护动物名单中的I、II级或被列入云南省保护动物名单中的两栖类、爬行类和兽类等动物。因此项目建设对动物的影响是有限的、局部的,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扬尘,主要由填埋作业产生,来自车辆在填埋区运输、卸载、填埋作业产生的扬尘、场区的风力扬尘,由洒水抑尘装置对填埋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能减少大部分的粉尘,且项目占地范围不大,分阶段的填埋作业区面积有限,采用水箱+输水软管的措施洒水降尘可行。同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限速,弃土及时压实,防尘网覆盖,运营期无组织颗粒物可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营运期主要的水污染源主要为填埋区雨季径流。本项目弃土场仅接纳梁河县杨柳河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采矿弃土,不接纳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医疗固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所以弃土区地表径流水质简单,污染物主要为SS,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用水。后期雨水通过溢流外排下游箐沟,对地表水水质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弃土运输车辆噪声、各类填埋机械设备作业噪声,项目仅在昼间作业,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弃土消纳场,属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固废产生。本项目弃土场仅接纳梁河县杨柳河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采矿弃土,运营期不单独设置专职人员,运营期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生态

1)尽量优化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动植物资源的影响。

2)施工方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避免施工人员乱砍滥伐,施工应严格限制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避免越区施工。

3)尽量利用已有的道路作为施工道路,避免对动植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4)在工程建设中,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场变化地形的需要,使弃土场施工避免大开挖,维持山坡原有的地形、地貌。

5)施工结束后必须严格按项目绿化设计要求完成绿化工作,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并落实植被恢复计划。

6)对因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应该尽量通过实施生态恢复措施逐步恢复野生动物的生境。

1、大气环境

1)对施工场地内裸露地表、土石方也应经常洒水防止逸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2)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同一时间内的挖土量;注意气象条件变化,土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风速大、湿度小的气象条件。

3)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尽量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建筑垃圾的清运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必须遮盖密封,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1)在施工场地地势较低处设一个容积3m3的沉淀池,较集中的施工废水收集排入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用水和场地的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梁河县杨柳河石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在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噪声环境

1)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项目仅白天施工,夜间不施工。

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3)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弃物

1)对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严禁乱堆乱放。

2)施工开挖土石方产生量不大,及时清运至梁河县杨柳河石场已设弃渣场,压实回填。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梁河县杨柳河石场生活区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进入消纳场的运输弃土的车辆进行限速缓行,以减小人为的起尘量。

2)卸车后的弃土易起尘,对刚卸车的弃土应及时进行压实处理,未能及时压实处理的弃土,应洒水降尘或者加盖防尘网,以减小风力扬尘。

3)项目内配备1套洒水降尘设施,定期对堆场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及场内易起尘的地方应经常洒水降尘,保持地面的湿度。

4)项目区弃土边坡、马道边坡、表土堆场区等非作业区裸露地面及时进行绿化或覆盖。

5)项目位于山谷之中,东、南、北三面地势较高,且现有树林等植被,项目运营期,尽可能保留四周现有树林,起到一定阻隔降尘作用。

2、水环境

1)主体设计在弃土场上游及两侧外部(东、南、北部)设截水沟270m,设计截水沟为浆砌石梯形沟道,主要为了截住项目区外的汇水和山洪,水流最终排入项目区西侧自然沟道。

2)为保证项目渣体坡面排水顺利排出,主体工程在渣体坡面马道内侧布设马道排水沟,排水沟末端接入初期雨水收集池。

3)项目拟建容积为14m3的雨水收集池,项目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用水。

3、噪声环境

1)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弃土场仅在昼间填土作业,夜间不作业。

2)尽可能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推土机、挖掘机等。

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此降低磨擦,减少噪声强度。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为弃土消纳场,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德宏州生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杨柳河分公司关于《梁河县杨柳河石场弃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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