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5635    作者: 日期:2022/12/29

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法治梁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污。现将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污,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健全机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分局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自身特点,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制度。结合分局实际,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分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精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2022年(截至12月28日),梁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PM2.5、PM10、NO2、SO2、CO和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均达到国家、省级考核要求。一是统筹开展16个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开展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开展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拟安装车辆工作。

2、精准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出境河流大盈江梁河段、瑞丽江梁河段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及III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及II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污染源企业达标排放率为100%。二是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动态更新。梁河县共有7家企业完成了入河排污口设置登记审批和规范化建设。四是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工作。五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排查梁河县无农村黑臭水体。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13个,其中收集治理行政村4个,治理率达20.31%,其中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收集处理率6.25%。

3、精准打好净土保卫战

核实上报2022年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名录,指导梁河县怡心花园五期建设项目“一住两公”地块调查信息录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系统,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尾矿库风险防控排查,监督指导产废单位申报2022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开展涉危废险物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废矿物油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对2022年拟定危废管理的6家产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梁河县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四)强化效率意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开展职权和责任事项梳理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

2、严格落实承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对上级部门下放的“社会区域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审批事项认真组织实施,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县编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申报系统审批。

3、改进优化政府服务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选派工作人员设立AB角,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制度,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

(五)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1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642人次,巡回检查各类排污单位214家次,其中2022年8月5日-11日第二批联合执法检查,出动车辆31车次、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企业102家。期间立案查处违法企业4家,有力震慑了区域环境违法企业。收到各类环保投诉案件26件,调查处理25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为96.15%。期间,辖区范围未发生任何级别突发环境事件。

2.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机制

在全县工业企业污染源中抽取了随机检查企业54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14家次、州级重点监控企业6家次、特殊监管排污单位12家次、一般污染源22家次。

3、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严格执行《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决定办法(试行)》、《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实施查封、扣押程序规定(试行)》的工作规则和案件查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

(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开展“干部走进广播室 掌上普法进万家”活动

梁河分局组织干部职工在“5·22”生物多样性日和“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走进融媒体中心录制“小喇叭”广播,大力宣传生物多样性知识和环保行为规范、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达到普法宣传进万家的效果。

2、开展六五宣传系列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寨、共参与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物多样性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促进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梁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时,未能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特定行业进行有针对性地普法宣传,对企业的全覆盖普法宣传还不够,未在企业内部形成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环境执法的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主要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较少,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细化、明确。

(三)执法数字化赋能有待进一步增强。在现场违法行为的抓取上缺少有效的科技手段,“互联网+”与无人机巡航相结合的数字化应用尚未形成,不能远程发现违法行为,并第一时间锁定相关证据。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防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公务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全局执法工作会议,对坚持依法治污、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作出部署。带队到企业开展检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高压震慑。

(二)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局班子会议等方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对依法治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履行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县级有关部门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安排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核发与监督,统筹指导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工作落实,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协调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州生态环境局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进行监督执法。监督管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做好审批权限内辐射安全许可的审批,积极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州生态环境局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职责开展疫情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医疗污水应急监测,监督医疗废物收集、储存、转运工作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坚持执法和普法并重,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针对企业出现较多的违法问题开展走访服务,紧紧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接受能力,把法律法规讲明白、讲具体,针对重点行业进行专门普法培训,确保让企业员工都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在企业形成知法、守法、用法和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对群众关注的身边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研究,针对难点问题,实行领导领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走访调研,理清企业关键生产工艺和主要治理设施,找出关键矛盾点,多渠道化解邻避矛盾。加强信访处理人员培训指导,优化信访处理流程,加大信访问题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全面探索数字赋能执法。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数字化改革,让数据多汇集、多跑路,努力实现环评审批、行政执法、任务下达、咨询服务等线上办理,通过各类平台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交办,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附件: 附件: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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