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和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德生环办〔2025〕6号)要求,要求,现将梁河县截至2025年12月17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我县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梁河整改任务有11项,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10项,未完成但达到时序进度1项。已完成整改的10项中,完成验收9项。
我县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梁河整改任务有6项,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2项,未完成但达到时序进度4项。已完成整改的2项中,完成验收4项。
二、组织部署情况
三、推进落实情况
2021年10月20日,梁河县制定印发了《梁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梁办发〔2021〕28号),方案中对每一个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2025年5月8日下发《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梁办发〔2025〕8号)形成具体的整改任务清单。
四、主要问题及工作计划
我县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梁河县财政增收乏力,县财政十分困难,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问题整改工作进度推进缓慢。
下一步,我县将督促各牵头单位认真按照《梁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梁办发〔2021〕28号)和《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梁办发〔2025〕8号)要求,对照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未完成但达到序时进度8项问题,加快推进,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和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德生环办〔2025〕6号)要求,及时开展已完成问题整改的验收销号工作。
[附件: 德宏州梁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总表(梁河县2025.12.17)]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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