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80    作者: 日期:2026/3/27

2025年,梁河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法制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梁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梁河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深化普法宣传,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执法检查,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全面开展日常巡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和敏感点位开展常态化巡查。2025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检查企业62家次,有效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下达不予(免予)处罚决定书1家,1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境信访投诉快速响应机制。2025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7件,办结率达100%,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重视执法人员能力培养。严格落实全员轮训要求,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学习机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约31人次,积极参加德宏州第四届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并获得团体三等奖,两个个人三等奖的表彰,执法业务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加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202412月至2025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及时更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准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执法行为更趋规范。三是不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执法工作合力,畅通两法衔接 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公信力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梁河县委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通知》(梁发〔202218号)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

(四)规范涉企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四类问题排查整治,广泛收集企业违法排污、污染治理不到位等问题线索,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并动态调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工作在入企开展行政检查及其他活动时,将省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的纸质版公告送达企业,告知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事宜。

(五)严格执法标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公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落实检查计划备案制度,积极推行 综合查一次,采用扫码入企方式开展检查,通过“扫码入企”实现检查信息实时上传,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推行 综合查一次制度,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实现 一次检查、多事项覆盖,减少检查频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结合 法律三进”“企业家学法等活动,为企业提供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开展生产经营、落实环保责任。三是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累计开展非现场执法26家次。安静期期间,以非现场监管、在线监测等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引导企业自主守法、规范排污。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环境保护普法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日常环境检查中,指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2025年借助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累计宣传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份,做梁河县融媒体中心干部走进广播室栏目,向全县听众分享解读《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呼吁全县公民保护环境,从我们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做起。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的不断加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日益凸显。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应对复杂环境问题的经验和能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执法手段有待加强。虽然在科技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执法装备水平仍相对落后,部分执法设备老化、性能不稳定,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虽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但公众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程度仍然较低。部分群众缺乏环境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积极性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抽查流程,做到依法监管,依法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强化结果公开,及时公示抽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控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加强专业执法人才培养,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比武竞赛。

(三)增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机制,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强化以案释法,建立典型案例库,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案例宣传,推动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生态环境法治实践。勇于探索智慧执法新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智化转型,运用科学技术提升执法监管、风险预警能力,让生态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

             2026320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