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4号
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县。
二、3月14日0时至3月24日0时期间有瑞丽旅居史的入梁返梁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有序流动。
三、3月24日0时至3月30日22:00期间有瑞丽旅居史的入梁返梁人员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7天,期间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待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有序流动。
四、在县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梁河,确须从瑞丽或有瑞丽旅居史入梁人员需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纳入乡镇网格化管理,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有序流动。
五、减少家庭私人聚会,家庭聚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有发热、咳嗽等流感症状者不参加聚会。
六、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原则,并按要求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码亮码。
七、全县公共场所继续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亮码通行。
八、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宴请聚会活动等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从严处置。对疫情期间承接婚丧喜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精神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置。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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