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河西乡

梁河县关于严惩疫情防控期间 “偷引带”人员的通告

浏览量:1376    作者: 日期:2021/6/25

梁河县关于严惩疫情防控期间

“偷引带”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惩处跨境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背弃民族尊严,不听劝阻,在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贪图个人利益,置国家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的人员(以下简称:偷引带人员)采取“七个一律”惩戒措施,发布通告如下:
一、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依法没收其涉案财物,扣押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许可证,冻结银行账户。
二、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父母、配偶、子女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三、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为党员、公职人员的依程序开除党籍及公职,并取消所在单位绩效奖、平安奖、文明奖。
四、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在其生活的公共场所张贴偷引带人员通告,在其住所喷涂“偷引带违法”明显标识。其家人十四天内不能与任何人往来,防止疫情传播。
五、一律对偷引带人员从严、从快进行判决,数罪并罚。
六、一律对偷引带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暂停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和补助。
七、一律对偷引带人员的村(社区)暂停向上申请项目资金、财政奖补,取消“优秀党组织”“文明村寨”“平安村寨”等当年度各项评选、评优资格。
该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梁河县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指挥部负责解释。  
 

梁河县党政军警民合力
强边固防指挥部
2021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葫芦丝之乡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