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河西乡

河西乡召开2022年农村低保业务专题培训会

浏览量:1176    作者: 日期:2022/6/16




6月15日下午,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张成专、副股长李祝艳到河西乡就“A类”低保回头看,特殊人群,单人施保、临时救助等做业务培训。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各村党总支书记、民政信息员20余人参加培训。



股长张成专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云民规[2021]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3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特困供养申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二是无经济来源;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人或法定赡养(抚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


同时为大家讲解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特别是涉及抚养、赡养的相关规定,对于多子女家庭老人的赡养义务,以及边缘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等特殊情况申请低保的评议、评判


副股长李祝艳做了临时救助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用临时救助金平衡各项工作,解决一些矛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各村要在申请上把好关。


与会人员对本次A类低保排查和低保申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张成专对各村提出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一是要求各村集体学习文件精神,对多子女户老人是否纳入低保的问题参照民法典赡养规定来执行;


二是低保家庭中新增公职人员,按直系亲属不得享受城乡低的政策不享受低保;


三是低保工作是针对农村边缘家庭的一个生活保障,对于用低保金作为增加家庭收入达到标准的行为不可取。

最后乡分管领导胡定勋对会议做了小结。一是请各村在以后的低保评定工作中发挥村“两委”及监委作用;二是针对我乡的特困供养对象,各村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逐户审核排查;三是对因自然灾害受灾的群众提出临时救助申请时,需保存好图片资料。

文章来源:平安魅力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