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河西乡

梁河县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1395    作者: 日期:2022/11/22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为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梁河实际,现将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进入梁河防控措施

(一)所有入(返)梁人员,入梁时第一时间主动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如实报告近7天旅居史,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入(返)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注册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州外入(返)梁严格执行扫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开展一次免费“落地检”;州内入(返)梁严格执行扫德宏抗疫情码并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1、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无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正常通行;
2、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发生未划分风险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入(返)梁人员实行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外出,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3、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入(返)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4、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入(返)梁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进行“点对点”闭环运输,登记信息后放行。7天内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梁河停留期间,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
6、过境梁河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梁,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码“绿码”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无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通行。在梁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三)密切接触者、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境外入境人员,严格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管理。

1、对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3、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入境人员已在第一入境地完成管控的不再重复管控。

二、离开梁河防控措施

离梁人员在离梁前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遵守,沿途做好个人防护。出州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绿码通行。
三、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城)、演艺场所、电影院、KTV、酒吧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旅游景区和入住宾馆酒店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报备、不隐瞒行踪、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入(返)梁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692—6164241
梁河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与咨询电话:

遮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161330

芒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66010

勐养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88010

九保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00010

曩宋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22010

河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11010

平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33010

大厂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55010

小厂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33510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