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政发【2023】1号
河西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西乡进一步优化调整河西乡2021年
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站所:
《河西乡进一步优化调整河西乡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河西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西乡进一步优化调整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销号完成河西乡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梁河县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政办发〔202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调整河西乡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河西乡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尹 宁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寸得先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李祥喜 乡党委副书记
赵 鑫 乡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
杨明陵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 依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继林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和 婧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怀刚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尹晓爱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志粮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 敏 乡司法所所长
们世敏 乡党政办主任
杨 炀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奇才 乡林业站站长
李长锐 乡国土所负责人
张 律 乡经管站负责人
尹可志 邦读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尹可强 来连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尹以浩 平易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正乐 芒杏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加益 芒陇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朝党 阳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加富 三锅疆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成文 勐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工作,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争取国家和省、州、县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审议年度计划,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重要工作事项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何光顺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成员由濮玉泽、赵曹玉同志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及时安排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任务,认真研究政策,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二是负责对全乡农房抗震改造进行技术指导及系统录入的核实工作;三是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改造方案;四是负责文件签收、印发、报送、统计工作;五是负责综合文件、简报等材料起草,编制、印发、报送工作;六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协调、调研决策服务、相关后勤保障工作;七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各村具体组织实施组
1.邦读村
责任领导:杨明陵
责任人:尹可志
成 员:邦读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2.来连村
责任领导:段怀刚
责任人:尹可强
成 员:来连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3.芒陇村
责任领导:李祥喜
责任人:李加益
成 员:芒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4.芒杏村
责任领导:赵鑫
责任人:何正乐
成 员:芒杏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5.平易村
责任领导:尹晓爱
责任人:尹以浩
成 员:平易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6.阳塘村
责任领导:张继林
责任人:吴朝党
成 员:阳塘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7.三锅疆村
责任领导:黄依
责任人:李加富
成 员:三锅疆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8.勐来村
责任领导:寸得先
责任人:赵成文
成 员:勐来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组、乡挂村干部
(二)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核查落实数据上报工作;二是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房抗震改造系统录入工作:三是负责做好农房抗震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工作;四是负责落实建房审核、技术服务、监督等工作;五是负责严格管理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兑付工作;六是负责完成本村农房抗震改造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为全县农村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为全县农村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
(二)对象。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低收入户给予支持。三是农房抗震改造方面。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 号)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四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
1.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
2.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
3.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
4.家庭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且共同生活。
5.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拆除重建包括拆除新建或无房新建住房;加固改造包括:修缮屋面、椽子、梁、柱、墙体等的构件,使其达到安全稳固要求。
四、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自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
(二)规划先行,保障基本。结合全乡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农房抗震改造年度计划,组织制定符合要求的民居设计方案。一是房屋设计方案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选址要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二是设计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推广“人畜分离、厨卫入户”。
(三)县级统筹,乡(镇)负责。县级统筹协调政策、技术、资金、标准,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工作落实;乡(镇)人民政
府承担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修缮加固、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以改造住房为主。
(四)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公开农房抗震改造政策、任务指标、补助标准,严格规范农村危房等级认定和补助对象申请、审批等程序,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政策标准
(一)建设补助标准
县级下达补助资金以乡镇为单位,按户均 1.05 万元补助,各乡镇根据实际建房情况统筹实施,总额度不突破县级年度拨付的总资金。河西乡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主房拆除重建或新建满足两道圈梁六颗构造柱的补助不超过1.9万元/户,不满足两道圈梁六颗构造柱的补助不超过1.05万元/户。
2.厢房改造按结算资金8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0.8万元/户,采用钢架结构的,按实际钢架结算补助。
4.进行住房综合提升改造符合政策标准的,纳入按实际结算补助。
(二)危房鉴定和改造标准
1.危房鉴定标准: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7》进行鉴定。
2.修缮加固标准:参照《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试行)2017》进行改造。
3.拆除重建标准:参照《云南省农村民房建设抗震技术指导手则(试行)2013》《梁河县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方案指导图册》进行建设。
4.通过改造的房屋达到“安全稳固”要求
基本安全稳固: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合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验收合格的房屋出具“房屋安全认定报告”。
5.建设基本标准
(1)新建房屋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2)外墙材料可采用传统土坯墙或小切块砖墙。
(3)砖混结构房屋主体结构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4)采用钢结构的按《梁河县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方案指导图册》进行施工。
(5)修缮加固所采用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6.施工队选择的标准
信誉良好,服从管理,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或当地建筑工匠。
(三)审批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村组应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全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六、资金管理
(一)管理依据及相关要求
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86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不得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摊薄用于扩大保障范围。确保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账管理。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完成后,由县财政局按县人民政府批复名单将资金拨付到县住建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农户“一折通”兑付到农户。
(二)补助资金兑付条件
1.完成县、乡、村三级验收。
2.获得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的批复名单。
七、验收程序
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完成加固改造或新建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按照下达的计划任务,农房抗震改造相关规定、政策进行。
(一)组织验收。以乡为单位的农房抗震改造工程竣工后,乡、村两级负责100%竣工验收后上报县级,县级对改造完工的农房进行30%抽验。县级验收的主要内容:
1.核查验收对象是经过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
2.核查文本资料,修缮加固危房按照加固项目清单逐项完成情况。
3.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相关痕迹资料。
4.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对工程存在的隐患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最终达到质量要求。
5.核查工程决算情况。
6.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签字认可。
(二)资料存档。各村要严格执行农房抗震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建立纸质档案,按要求及时开展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八、任务分配
根据各村统计上报的未达到8度抗震设防标准的农村房屋摸底情况,将2021年农房抗震安居工程改造任务进行分配,各村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进农房抗震安居工程,于2023年11月底前,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期间因人事变动的根据岗位职责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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